若干年来,国外的许多英语教学法流派如语法翻译法(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直接法(direct method)、听说法(audio-lingual approach)、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等,对我国英语课堂教学都在不同的时期产生过不同的影响。这些流派都曾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风靡过全世界,都有一定的科学理论作基础,都拥有一些世界著名的终身从事外语教学法探讨和研究的学者。我们如果能对这些流派加以研究,吸取各派中符合外语教学规律的东西,扬弃那些偏激的、不适和我国国情的东西,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为我所用,我们就可以不断充实自己的教学法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和思路。我们要充分利用前人的经验,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摸索出自己的道路。借鉴他人,走自己的路,这对我们是只有好处的。
我认为,作为初一的老师,在研究、借鉴他人的时候,要根据自己所教年级的特点,有所取舍,有所侧重。比如:语法翻译法虽有其悠久的历史,对我国的英语教学也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它过分强调翻译,强调通过翻译手段教外语。它强调语法在教学里的作用而忽视实践练习和语言习惯的培养,忽视语音语调和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我们的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我国中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听、说、读、写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初步运用英语的能力。而且明确规定:在初级阶段,以听说练习为主。所以,语法翻译法对初一的英语教学是不适宜的,不能采用语法翻译法教初一的英语。但是,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我们有一些老师还是或多或少地,有时是不自觉地,在课堂里对初一的学生进行英语教学时,采用了语法翻译法。这对学生听说能力的培养和口语的训练是很不利的。
直接法、听说法和认知法所提出来的某些具体的措施和步骤,比较适合初一英语教学的规律。研究它们,对帮助我们提高和改进初一英语教学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直接法和听说法所根据的理论基础与认知法的理论基础是截然不同的。直接法和听说法根据的是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听说习惯论;而认知法根据的是以唯理主义为基础的认知学习论。它们是互相对立的两个对立面。前者强调培养语言习惯,强调模仿、重复和套用;后者则强调理解,主张有意义的学习和操练。后者之所长,正可以弥补前者之不足。我们在学习时如能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取各家之所长,使之揉合为一体,为我所用,便可以对自己的教学有所裨益。
我认为在学习时可以着重注意以下这几个方面:
1、直接法和听说法的教学法家们都强调口语和语音的教学,把语音和口语看作是外语教学的基础,是语言活动的中心。他们主张外语教学应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教学的顺序应当是先听说、后读写。他们都认为外语教学是养成习惯的过程。而要养成习惯,主要靠大量的练习和模仿。在课堂里要进行大量的语言实践,必须“通过说话来学习说话”。有的听说法家将课堂时间的分配定为理解占15%,而活用却占85%。他们都主张从一开始就培养学生直接用外语进行思维的能力,要及早让学生丢掉“心译”这条拐杖。因为他们认为翻译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在翻译过程中,学生头脑里总是两种语言在打交道,其实质是学生用两种语言进行思维。这是种复杂的脑力活动,会减慢学习外语的进程,对掌握外语十分不利,妨碍外语作为交际工具的使用。他们都把句子看成是教学的基础,主张通过句型教学,采用归纳的方法,使学生在语言实践中有计划地学习实用语法。这些主张对英语教学的入门阶段和打基础阶段都是很合适的,也符合我国英语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仔细研究这些主张,我们对我国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中提出的“听说领先”、“阶段侧重”等原则,就会理解得更透彻,实施起来也就更加胸有成竹。
2、直接法从十九世纪后期起便逐渐席卷了世界各国的外语教学,七八十年间,盛行不衰。听说法产生于二次世界大战后,六十年代到了全盛时期,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两派都涌现了许多知名的学者和教学法专家。他们从各个方面论证了外语教学的原理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有科学根据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步骤。譬如直接法的代表人物英国著名的外语教育家帕默(H.E.Palmer),在他提出的九条外语教学法原则中有一条是“循序渐进”。在这一条原则里,他提出英语教学应该是“耳先于口,吸收先于复述,消极领会先于积极复用,复用先于活用,口头重复先于阅读,直接记忆先于延期记忆,全班和读的工作先于个别学生单独的工作,训练性作业先于自由作业”等。这样的教学程序安排是很符合起始阶段的英语教学特点的。又如听说法专家美国布朗大学教授特瓦德尔(W.F.Twadell)根据听说法的原则,对外语教学的程序和学习过程提出了五段学说。它们是:
⑴认识(recognition):教师向学生发出语言信号(主要是句型),同时借助实物、模型、图片、手势、上下文、情景等手段说明语言信号所表达的意思,使学生把接受到的语言信号和它所表达的思想联系起来。
⑵模仿(imitation):当学生理解了新的语言材料之后,教师反复示范,学生跟着模仿。学生的模仿必须准确。发现错误,及时纠正。这一步骤的教学程序是仿说——纠正错误——再仿说。
⑶重复(repetition):重复是指让学生重现通过模仿已经记住的语言材料。为了使学生准确地记住所学的语言材料,要让学生不断地重复,反复地说,直到能背诵为止。把模仿和重复结合起来就是模仿——记忆练习。
(4)变换(variation):作过模仿记忆练习之后,学生已经记住了所学的语言材料,但不会活用。为了培养学生活用的能力,要让学生作变换句子结构的练习。属于这方面的练习有三种:
A.替换(substitution):用同等作用的词语代替句子中某一成分。
B.转换(conversion):改变句子结构或功能词。
C.扩展(expansion):通过加修饰语扩展句子。
(5)选择(selection):让学生从已学过的语言材料中选择某些词汇、成语和句型,用来描述特定的场面、情景或某一事件。
以上这些步骤,如果我们能结合我们自己班上的具体情况,结合教材的难易,加以灵活运用,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
直接法和听说法对指导起始阶段的教学确有其积极有利的一面,但也各有其缺点:直接法强调学习外语要象幼儿学语,听说法强调机械性训练、模仿和套用。它们都忽视了人类的智力和思维在学习中所起的作用。我们的教育对象已不是幼儿,而且他们也没有具备幼儿学语那样的自然外语环境。他们更不能象动物一样,只按照刺激——反应(S——R)这个模式进行学习。他们是已经进入了少年期,已经具有了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少年。所以,要能使他们外语学习得更快,记得更牢,在外语教学中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智力,培养他们的逻辑记忆和推理的能力,要使他们理解他们所学到的知识。理解在学习中是极为重要的。早在十九世纪,法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H.Ebbinghaus 1850-1909)曾作过这方面的实验:他识记36个无意义音节,靠死记呆背,需要55次,而识记六节诗,其中有480个音节,由于明白其中的意义,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只要8次。在英语学习里,理解就是明白,就是把要学习的东西弄明白,寻求彼此之间的关系,找出一般的规律,同时把新学的东西和自己已有的经验结合起来,纳入已有的认知结构中,依靠逻辑的步骤,找出头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