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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高招计划简章 重点专业设置收费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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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08:2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资料提供  华北电力大学--学校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由北京迁至河北,先后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承载着推动科技进步与能源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自强不息,在逆境中拼搏;团结奋进,在困境中崛起,实现了一次又一次辉煌跨越:进入全国首批重点院校行列,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成立全国首家公办校董会,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条件建设等众多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实现了由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由单科性、应用型学科体系向多科性、研究型学科体系,由传统式、经验化管理模式向开放式、科学化现代大学管理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学校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全面构建“以优势学科为基础,以新兴能源学科为重点,以文理学科为支撑”的“大电力”学科体系,组建核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研究院,成立全国首家可再生能源学院,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电与非电交融,理、工、文、经、管、法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设有10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2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3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1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MBA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核心,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造就了一支以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领军,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骨干,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973”首席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等14人。5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7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8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支团队列入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3个基地列入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学校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合格+拓展”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特色,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训计划”实施高校,学校现有50门国家和省部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团队,1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9个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以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己任,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了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应用开发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特色与优势。“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课题1330余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46项。自2001年以来,学校科研经费以年均以100%的速度增长,科技论文国际三大检索排名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排在前列。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学校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学科性公司,已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孵化基地。
    学校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公办校董会(理事会),与国家七大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及全国20余家高新技术产业单位结成了战略联盟,与北京、江苏、河北、内蒙、新疆、青海、苏州、保定等地方政府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实施产学研合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为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科技成果的加速转化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校企合作试点项目“改革行业背景高校校企合作模式”试点高校。学校年均与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签订科技项目500余项,在西电东送、特高压建设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连续两次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特殊贡献单位”称号。学校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为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国家能源电力科技产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全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与美、英、法、俄、日等80余家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实质性交流与合作,与多家国际教育机构实现了相关课程互认,并在国外创办了孔子学院。举办EMBA、“1+1”、“2+2”等双硕士、本硕连读等不同层次的国际办学项目。学校同世界著名大学和跨国公司开展科技合作,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拓展了新途径,促进了师资队伍和科学研究的国际化,使学校的国际声誉得到了大幅提升。
    巍巍学府,电力之光。经过数十年的风雨兼程,数十年的矢志拼搏,华北电力大学传承着“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站在一个新的历史台阶上,承载着新能源时代的光荣梦想,昂首向着建设多科性、研究型、国际化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奋进,不断续写着电力高等教育更加灿烂,更加动人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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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08:32:52 | 只看该作者
华北电力大学--就业情况    近三年来,学校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各类奖项190项。毕业生因“作风扎实,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受到电力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近年来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6%左右。学校所培养的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电力企业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群体,学校被誉为我国能源电力高级专门人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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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08:33:07 | 只看该作者
学生宿舍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男生、女生宿舍都是六人间。
    食堂
    华北电力大学餐饮中心现有学生一、二、三食堂和风味食堂。承担着全校13000多人日常就餐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学生食堂均已通过北京市标准化食堂验收,被北京市卫生局授予A级食品单位。
    第一学生食堂1992年建成投入使用,第二学生食堂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第三学生食堂2005年投入使用。
    售饭统一采用金龙卡售饭系统(不用现金),食堂备有不锈钢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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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08:33:23 | 只看该作者
华北电力大学--重点实验室    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生物质发电成套设备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电力节能工程研究中心和1个北京市能源发展研究基地(文科)。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实验室
      生物质发电成套设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区域能源系统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力系统保护与动态安全监控实验室
      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实验室
      电力节能工程研究中心
      电力系统智能保护与控制实验室
      工业过程仿真与控制实验室
      热力设备监测与故障诊断实验室
      电磁场分析测试与电磁场兼容实验室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高电压与电磁兼容实验室
      能源的安全与清洁利用实验室
      工业过程检测与系统实验室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实验室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
      输电设备安全防御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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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08:33:3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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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08:33:56 | 只看该作者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部标代码为:北京校部10054、保定校区10079。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三条 华北电力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教育部与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七家特大型电力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后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78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专业设置齐全,教学、科研条件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已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相结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学校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博士点专业(其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5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23个硕士点专业、58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MBA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 邮编:102206
    电话:010-51963538 51963817 51963514(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E-mail:zs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3164 0312-7525336(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E-mail:ncepu_zs@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在北京市第一志愿录取时为第二志愿的考生预留5%的招生计划,用于录取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北京市一志愿1:1提档线50分以上的第二志愿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两地录取结果不能互认。
    第十三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建议英语、日语、俄语考生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原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二十条 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经学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我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校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正式承诺。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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