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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简介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历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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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 09:1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资料 中国民航大学--学校简介    1.历史沿革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1958年12月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1963年6月列入普通高校序列,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机械专科学校。1981年8月10日,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2006年5月30日,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
     
     历经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目前我国唯一一所民航学科专业门类齐全、将航空宇航科学技术与交通运输工程两大学科群交叉融合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
     
    2.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0.26万平方米(1654亩);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0亿元;建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有实习飞机21架,各种类型飞机发动机47台;图书馆现有馆藏总量164.5万册、电子图书165万册、国内外数据库80个;校园网出口带宽1000兆,可供近万台计算机同时上网。
     
    3.学科专业
     
     学校在注重发挥传统优势学科的同时,根据民航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学科专业结构,逐步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综合发展的学科布局,并在国内和民航领域形成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优势学科。学校现有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3个,二级学科49个,其中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通信与信息系统、企业管理等4个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办学资质、7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和1个国际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即中法航空安全管理硕士。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等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点,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工商管理等9个本科专业为天津市品牌专业。
     
    4.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涌现出一大批在民航业、天津市乃至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6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博士生导师1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4人,民航特聘专家4人,民航中青年技术带头人9人。
     
    5.人才培养
     
     建校以来,学校为民航和社会培养了8万余名各类毕业生,毕业生遍及民航各生产岗位及技术领域。全国民航七分之一的员工、三分之一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来自学校,一大批毕业生成为民航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中坚骨干,许多人成为业界精英。学校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出台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行动方案》、《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八项工程》,《关于实施中国民航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决定》、《中国民航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等一系列重要性文件,极大地促进了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使得教学质量显著提高。近年来,学生在全美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竞赛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校女子柔道队一直雄据全国大学生女子柔道榜首,以北京奥运会女子柔道金牌获得者佟文为代表的优秀运动员在奥运会、世锦赛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各类大赛中披金夺银;男子篮球队多次打入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八强并获得第13届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亚军。学校遵循“崇尚严实,致能致用”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居于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成为教育部CDIO改革试点单位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工程技术训练中心、空管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学校建有航空器维修执照考管中心、飞行签派员培训中心、工程技术训练中心,147学校、ICAO飞行英语培训中心、中国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中国民航飞行人员ICAO英语考试点等多个国际、国内授权培训、考试机构,承担民航机务、空管、飞行、机场、运输、乘务等各种岗位资格培训,为中国民航提供国际水准的各类技术和管理培训。
     
    6.科学研究
     
     学校现有省部级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14个。包括中国民航航空地面特种设备研究基地、中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研究基地、中国民航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科学研究基地、中国民航机务维修工程研究基地、中国民航信息技术科研基地、中国民航机场工程研究基地、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市智能信号与图像处理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民用航空器适航与维修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空管运行规划与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天津市飞机维修与民航地面特种设备技术工程中心、天津市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国家空管运行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民航空管研究院。拥有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与学校共同建设的民航安全科学研究所。
     
     学校注重发挥民航学科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致力于科研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针对航空运输科技发展的前沿和航空运输安全保障的重大科技问题,不断为社会贡献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面上项目)、国家软科学等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96项。学校航大科技获批成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成为全国民航唯一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被科技部授予为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内中小企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资质,致力于民航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高新技术及管理人才的培养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教学研究型大学的“产、学、研”一体化机制正在形成。
     
    7.合作与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与法国航空航天大学校集团共同创办了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全面引进法国工程师教育模式,在飞机结构与材料、推进系统运行与维护、电子系统与机载设备三大领域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校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欧盟工业委员会、美国联邦航空局(FAA)等民航组织和机构;与波音公司、空客公司、赛峰集团、罗罗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与美联航、巴西航空、联邦快递等航空运输企业;与美国普渡大学、法国航空大学集团(GEA)、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等国外航空院校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法国四所航空大学合作成立的“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已成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标志项目。与法国国立民航大学、法国航空工业大学合作培养了9期“中欧航空安全管理硕士”,培养学生近500人,已成为中欧航空合作项目的典范。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培养了5期“航空工商管理硕士(AMBA)”。与欧盟合作开展了航空人为因素、航空规章一体化体系等项目的研究。拥有波音公司、空客公司、法国赛峰集团航空资料特藏室以及波音公司在全球唯一的一个非客户单位网站。学校在选派教师出国做访问学者、攻读学位和培训进修的同时,先后为新加坡、韩国、蒙古、南太平洋地区及非洲的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培训了多批民航专业人才。学校在对港澳台交流方面,积极开展校企与校际交流合作,与长荣集团合作开展了五期的青年教师研习交流,与中华科技大学、高苑科技大学等院校长期开展师资与学生交流。
     
     学校发起成立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航空维修协会、通用航空协会等组织,在民航专业协会组织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2年10月,学校召开了中国民航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确立学校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力度以及国际化程度,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在更高水平上为中国民航发展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国际化、教学研究型民用航空大学;再通过5-10年的发展建设,将我校建设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著名的民航高等学府。 (数据截止至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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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09:12:12 | 只看该作者
2013年中国民航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民航大学的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民航大学,校址:天津津北公路2898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面向全国及港、澳、台地区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高等职业技术。
    第二章 宗 旨
    第五条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覆盖4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授权领域7个,MBA授权点1个,本科专业28个,高职专业6个。所设专业完全覆盖民航发展和运营对技术和管理的需求。学校坚持“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办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
    第三章 入学条件
    第六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并由省级招生办提供考生档案。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新生入学应参加本校体检,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中国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第十条 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 身体条件
    第十一条 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按民用航空相应的体检标准,需提前进行体检,体检、面试和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各专业的身体要求: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只招男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交通运输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对于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英语专业需要通过省(直辖市)口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数学、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中国民航局主持召开的全国民航招飞录取集体办公会确定的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地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考部门所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我校将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的地区,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定向培养考生还需参照定向航空公司的相关要求。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分为无线电技术和自动控制两个方向,分属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航空自动化学院。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在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对于实施高考课改方案的省、市、自治区,在考生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者。
    第十七条 工科试验班(中欧航空工程师)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秀教育资源,按照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体系中“精英预科”和“精英工程师”两个阶段的教育培养模式实施教学,为“精英教育”试点班。故要求报考该试验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超过当地一本线若干分以上(含),且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具体要求如下:天津市超过当地一本线80分以上(含),山东、河北、河南、黑龙江、山西、安徽、超过当地一本线60分以上(含),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考生专业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市)招生办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办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办支持、配合。
    第二十条 超当地一本线70分以上(含)的考生(按750分满分计),对录取专业不满意的新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可申请转专业,但须达到转入专业的相关身体要求。对于进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工类高考成绩排序前1%的考生报考我校(以省招办核实的信息为准),录取后我校将减免考生的学费。
    第二十一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按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录取咨询网址:www.cauc.edu.cn, 电话:022-24092588 24092589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电话022-24092126,E-mail (zsb@cauc.edu.cn)、现场咨询会、网上查询招生信息(www.cauc.edu.cn)。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本科四年,每年学费4200-5000元。高职三年,每年学费5500元,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高职)每年学费100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每年1200元。如遇政府调整学费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本学期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和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向学校的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第八章 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校人民奖学金等;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奖金额度在200元至10000元之间。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困难学生。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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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 09:12:3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民航大学--重点专业    通信与信息系统、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和工商管理学等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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