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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3-4-20 0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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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面强化
常用的正面强化有两种:口头语言强化和肢体语言强化。
口头语言强化是指老师用适当的语言肯定幼儿的分享行为,强化幼儿的愉快体验,从而激发幼儿再次尝试分享的愿望。例如:在玩具分享活动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景:班上一位幼儿带来一辆新型遥控玩具车,当别的幼儿想与他玩却遭到一次次拒绝时,别的幼儿就会说:“那我以后不跟你好了。”这时,带玩具者马上感到如果不与别人分享玩具,他就可能失去小伙伴,于是就同意将玩具给小伙伴玩。这时,老师要抓住这一教育时机问他:“和XX一起玩高兴吗?”并进一步强化:“有好东西应该和小朋友一起分享才对,你看因为你把玩具分给小伙伴玩,所以你们在一起才玩得那么高兴,你真了不起!”类似的情景发生后,如果老师都能注意及时强化,幼儿在今后就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和行为。但老师在评价时要注意语气、语调,强化时要重点针对行为本身而不是针对本人,这样幼儿才能产生积极的分享行为。
肢体语言强化是指教师运用自己的动作、表情、眼神、姿态等变化来表达对幼儿分享行为的肯定。如当发现幼儿有分享行为时,老师可采取向幼儿点头、微笑、竖起大拇指或用手轻轻抚拍其肩、头等方式,使幼儿因得到老师的肯定而带来快乐和满足,从而在今后更愿发生类似的行为。
三、建立分享规划
为使幼儿的分享行为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我所建立的分享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平等分享。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因为这一时期的幼儿交友更多地由利益来决定,所以在分享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分享行为。如常听到“XX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把带来的汽车给他玩”、“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给你玩”之类的话。出现这样的问题,老师可和幼儿一起讨论:是不是带来的分享物只给自己的好朋友?别人想要怎么办?当别人把自己的玩具给你玩时。你是不是很高兴?如果别人不给你玩,你是不是很难过?让幼儿通过情感的换位来体会,感受别人的心理,并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建立起平等分享的规则。
2.共同分享。是指在相同的时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自愿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相互间的配合和协调(包括言语和行为)融洽地进行分享(玩具、食物或其他),最终使彼此的情感都获得满足。如在搭积木时,大家应商量,分工使用;自己带来的玩具让大家一起玩,带来了好吃的东西应具有足够的数量,这样才能达到你快乐,我快乐,大家都快乐的目的。在刚实施此规则时,我们要先教给幼儿协商的技巧。如在与别人一起分享玩具前,要先同别人商量:“我也想玩这个玩具,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我参加这个游戏可以吗?”在分享过程中,老师要协调关系,引导幼儿去与他人使用,在分享后老师要强化幼儿共同分享的行为以及在共同分享基础上达到的全作行为,这样,共同分享的制度才能更好地建立起来。共同分享制度的建立,为幼儿今后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奠定了基础。
3.轮流分享。是指在不同的时间内,大家将分享物轮换使用。刚开始实施此规则时,由于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差,会发生一些争执。这时,我们可教给幼儿学会先拿到玩具谁先玩,后来的人想玩可以说:“我也想玩这个玩具,你玩一会儿可以轮给我玩吗?”渐渐地,幼儿学会了协商,也了解到尊重别人及等待轮换的重要性。轮流分享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幼儿解决一些分享中出现的问题,使幼儿在玩具数量少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实现分享,同时为幼儿将来成为守秩序的公民打下了基础。
4.先宾后主的分享,是指幼儿将自己带来的玩具先让别人玩。
当然这种制度开始实施时会使幼儿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自己家里的玩具要先让别人玩呢?这时老师可采取换位的方法引导幼儿去思考。如可对幼儿说:“你是否也希望别人先把玩具给你呢?”这样,幼儿就容易调整自己的行为,与别人分享他的玩具了。而老师则要对幼儿表现出的先他人后自己的行为给予肯定,以强化幼儿在今后再发出类似的行为。先宾后主的分享制度可培养幼儿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学会忍耐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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