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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用电管理,保证员工安全及设备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后勤人员负责对本单位一切电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和维护。同时负责对各部门、各岗位电力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用电部门严禁电器设备及线路超负荷、超高温运行。如因事故跳闸,用电人员禁止再次启动,经工程人员的处理后方可再用。
三、任何部门或岗位禁止乱拉电线,如确需要时,必须申请单位负责人员拉线方能使用。
四、一切电器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五、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如确需带电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能作业。
六、各部门用电管理要责任到人,且做到人走灯灭、电器停。
七、对室内、外各种电器要自觉维护,不得随意拆装,如有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罚款处理。
八、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到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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