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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王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考核
内容 评价细则(分值:每项做到5分;大部分做到3分;少量或没有做到0分;加分项目由评审组酌情加分) 自评 考核
师德
表现
40分 1.敬业爱岗,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服从安排;
无正当理由,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此项不得分;
2.为人师表,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不参与赌博活动,遵守《育华学校教师礼仪规范》;办公桌椅清洁卫生,认真完成办公室卫生轮值任务;进出办公室及时关门关灯。若有违规现象,酌情扣分;
3.关心学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无影响学校形象的言行;若因工作失职或言行失误对学校形象产生恶劣影响者,此项不得分;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团队合作精神。同事之间和睦相处;若同事之间有影响团结的行为产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5.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身心健康。如在教育学生时采取粗暴手段,情况严重,或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此项不得分;
6.不做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推荐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与个人进行的家教及培训活动。如出项其中任何一种行为,此项不得分;
教辅资料的征订与发放符合学校要求。如不经学校同意,推荐或征订教辅资料的,此项不得分;
7.尊重家长,经常与家长沟通。通过短信、电话、网络与家长进行联系。如需面谈,主动上门,不随意让家长跑学校,如有家长提出相关投诉并查实,此项不得分;若向学生家长索要现金和有价购物券,接受家长宴请,此项不得分;(生活教师此项为10分)
8.按学校规定,定期家访。(生活教师此项不作要求)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家访的,酌情扣分;
工作
作风
35分 9.按时上交假期作业。未按时上交、不认真或抄袭者不得分;
10.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无重大特殊原因,未经批准旷工或缺课者,或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三次及以上者,此项不得分;(日常考勤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11.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不认真记载或抄袭者不得分;
12.按时并认真参加会议,影响会风、有迟到记录者,酌情扣分;
13.参加小学生出操。有5次以上无故未或聚集谈话,不得分;(生活老师不作要求)
生活老师带领住校生晨练,组织到位;
14.上课、监考、自修(包括晚自修),或其它学校安排的带班时间,认真进行组织管理。在管理时间内,因管理不善或脱岗造成学生事故的(包括伤害事故、学生纠纷、损害公物),或者出现事故后,因失职没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此项不得分;
15.工作努力,态度认真。有把工作做好的强烈愿望。
教师业绩考核连续两个学期与学校要求有较大差距的,或质量下滑明显的,此项不得分;
加分(25分) 16.学科教学成绩突出,任教学科平均分在年级中二次以上居第一(必须超过区城区学校常模水平);
17.辅导竞赛有功,在所辅导的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团体优胜”荣誉称号者;
18.个人教学技能过硬,在区级及以上教师基本功竞赛中获奖者;
19.在社会或校内重大事故中,奋勇当先,积极抢救;或发现事故隐患,积极防御,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0.胸有全局,勇挑重担,或承担学校交给的额外任务,并在克服困难中取得明显成绩者;语数学科教师或班主任在同年级平行班中,班风、学风明显好于其它班级者;
总评 得分
定性分析
备注 凡是违反条例3、5、6、7、10、14,根据情节轻重,在最终考核中予以降级或直接按需努力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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