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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坐班及考勤制度方案范文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常规落实,规范教学过程,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同时保证教师充足的备课、作业批改、业务学习、教学研讨的时间,根据海南省2012年基础教育课改工作会议精神和东方市教育局2012年基础教育课改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坐班、考勤制度。
一、认真落实“坐班制度”
1、领导机构:
组长:麦泽荣
副组长;苏笃超
成员:张裕清、陈运道、陈为全、林文(副校长)、何声闻(资料员)、何立鸳(教导)、杨霞(副教导)、王小弟(总务)
2、坐班时间: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坐班时间从每天早上8:00至11:00,下午2:40至5:30止,特殊岗位根据相应岗位工作时间或临时规定(含午休时间)。为了充分发挥老教师(我校暂时规定男教师55岁及以上,女教师50岁及以上)工作积极作用,又兼顾其身体状况,坐班要求适度放宽,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每天坐班时间可以自由安排一小时。
3、坐班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及需要,教师在相关科组办公室、校领导在领导办公室坐班;特殊工种人员根据工作特点由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坐班。
4、坐班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5、坐班任务:高质量完成教学常规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并确保完成学校关于教育科研、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6、坐班要求:
(1)全体教职员工按上午和下午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手印机按手印,不得有误。
(2)坐班教师从教学需要、管理需要出发,克服个人或局部困难,坚持认真坐班。
(3)按时出勤,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
(4) 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和校园;因工作需要完成其它任务的,视为正常坐班。
(5) 上班时间不准浏览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玩游戏、炒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坚决克服自由散漫思想和行为,坚持文明坐班,有效坐班。
(6)自觉维护坐班室环境,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爱护、维护公物和设备,每天下班时关闭电脑、电灯,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坐班考勤:坐班由校领导轮流负责日常考勤,若因事外出,由校长指定校级干部代考。
二、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及纪律 (一)请、销假制度
教职员工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坐班时间,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1、请假类别:
(1)事假:教职工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自己安排好工作,经领导同意、在考勤簿登记后,并在教导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2)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3)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职工的婚假和探亲假,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2、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超过校长审批权限的,严格按市教育局领导批准)
(1)中心校教职工请假无论长短一律由校长审批,村级小学教师请假3天内由村级校长审批,3天以上至7天由中心校校长审批。
(2)半天以上的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本人(病假可由家属)持相关证明,提前到学校主要领导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同意方可休假。教职工确因事因病在外不能到校请假者,必须通过电话提前请假,返校后12小时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逾期不办按旷工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按旷工处理。
(二)加强督查
1、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考勤做到及时登记,公正无误,按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各种会议、各种活动坚持考勤。
2、考勤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勤。中心校每周至少一次,村级小学每月至少两次。采取查坐班地点、查教室、查活动场地或查监控录像等。
3、考勤人员在坐班时间内发现教职工未在规定的坐班地点坐班,则将视为迟到、早退或矿工(请假并经批准的除外);若因特殊情况考勤时不在岗位请及时说明事由。
三、坚决兑现考核奖惩
教职工请假有关规定和待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并将请假、考勤结果纳入学校及上级部门的考核、评优、晋升职称以及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中来,实行绩效坐班考勤工资。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实施
板桥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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