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规范和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福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
一、课程管理
(一)课程设置
1、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学校有义务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学校有责任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于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要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2、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学校所在社区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并在每学年预备周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3、由区教研中心或多所区属学校联合开发的课程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作为我区的地方课程试行。
(二)校本课程
4、依据《广东省学校课程管理指南》,学校在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独立或与校外有关机构或人员合作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实施前四个月必须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议,区教育科在一个月内反馈审议结果。没有通过审议的校本课程,不得在学校中实施。
5、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教师,各学校对教师要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将校本课程建设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校本课程的开发一般应遵循非教材化的原则。
(三)综合实践活动
6、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各学校要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不得用其它课程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在课时安排上可贯彻固定安排与弹性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以体现课程的计划性和灵活性。
7、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小组,以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要建立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综合实践活动予以积极的支持。
8、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如校内资源、社区资源、网络资源、学生家庭中的教育资源以及信息化课程资源等,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
(四)教材选用
9、国家规定课程教材的选择权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区教育局成立分学科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全区的教材选用。教材的更换必须报区学科教材选用委员会,经同意后由学科教材选用委员会在国家教材审定通过的教材中用票决的方式选择,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部门规定的发行办法,从正规渠道订购教材。各校一律不得征订使用未列入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公布目录的教材。
10、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辅导资料、复习资料,必须根据广东省或深圳市教育部门下发的教材征订目录选用。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每个学科的教辅资料严格控制在一种以内。
二、教务行政管理
11、要合理配备任课教师,各年级任课教师的组合要优化并尽可能相对稳定。同时,要使各年级任课教师明确年级的各项责任目标和质量目标,以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12、开学前要科学、合理地编排三表:校历表、课程表(包括课外活动表)和作息时间表。按要求做好教材的预订工作。
13、放假前要宣布下学期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要完成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各教学功能室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4、加强教学工作的计划、监控、调整和总结的管理工作。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对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巩固、教学评价和教学研究等工作开展检查、评议及总结工作。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管理手段现代化、网络化。
15、不得开设重点班、普通班或快班、慢班。需开设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班的,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6、学校与市外学术团体或者高校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应事前报请区教育局批准。
三、教学活动管理
(一)教学计划
17、应按照培养目标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得到贯彻实施。
18、开学预备周内,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教学工作行事历。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放假,保证每学期授课的周数。学校应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行事历,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19、教研组应根据区教研中心学科组教研工作安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 教研组工作计划应围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在开学第一周讨论制定完毕,并报教导(教务)处备案。应有计划地对各教研组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其落实。
20、备课组应根据教研组工作计划及本年级教学任务,在每学期开学预备周内组织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分析教材,联系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填写《教学进度表》,并报教导(教务)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其修改完善。教导(教务)处应有计划地对各备课组教学计划和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
(二)教学准备
21、切实抓好备课组建设,同学科同年级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的要设备课组。备课组的工作重点是抓好集体备课,要健全至少两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制度,对集体备课的时间、形式、内容等要有明确的要求。学期结束时集体备课记录交教研组长检查,并集中交教导(教务)处存档。
22、要处理好发挥集体智慧与激发教师个人创造力的关系,教学设计既要体现集体备课的成果,又要体现教师个人的创新成果。教师备课情况应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23、落实教案检查和交流制度,建立电子教案的管理系统,以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防止从网上照搬或抄袭他人教案。
(三)课堂教学
24、学校领导和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校长要有目的、有计划地随堂听课(每周至少听一至二节),以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常规落实的情况。要指导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对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教师应给予鼓励与支持,对教改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25、应结合教学研究课题,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观摩课,并形成制度。要组织好评课活动,做好记录并存入教学档案。要重视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
26、学校领导都要求兼课。校长每学期上课时间一般不少于20节,副校长原则上应兼其所学专业的课程,每周上课不少于4节,学校中层干部要求担任其所学专业的教学工作。
(四)作业和辅导
27、应制定学生作业的基本要求,规定作业的基本格式,指导学生学会正确的作业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28、应加强作业有效性的研究,建立、健全对课内外作业量控制的方法,严格控制学科作业总量,以达到提高作业效率和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
29、应经常了解各科作业批改和反馈情况,对不负责的教师加以督促改进。应提倡在作业批改方面作改革和创新,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批改作业。实行改革试验的教师应将方案报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期末写出试验效果报告。
30、要加强对教学辅导工作的研究和管理,要重视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个别辅导,缩小学生学习的分化。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集体补课和收费辅导的行为,必须严令禁止。
(五)教学评价
31、应按照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测验的科目和次数。
32、命题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兼顾检查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要加强对命题工作的研究,制定规范的命题程序,确保命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注意试题资料的积累,逐步建立学校的试题档案库。
33、要加强对考试方法、方式的研究和改革,应注重从各学科的特点出发,除笔试外,还可采用听、说、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的考查、考核和考试。要鼓励教师积极进行评价领域的改革试验,探索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高中选修课程,尤其是校本课程,学校应制订学分认定细则。
34、精心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监考守则》,端正考风,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教学质量检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5、每次考试后要及时组织教师做好试卷及成绩的分析和讲评,以利于促进教学工作的改进。要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和反馈制度。不得给教师规定升学及考试成绩的指标,不能单纯地将升学率、班级名次、学生分数与奖惩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