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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关于文章的一般阅读目标,与过去相比有什么变化?
发布者:邱启行
一、现代的阅读理念阅读目标比较清楚。
在阅读目标方面,现在目标认为第一个要关注的问题是阅读中积极健康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导向,使德育目标、智育目标和美育目标能够得到综合的体现。
在情感态度方面,现在强调养成阅读的兴趣和习惯,这在低年级尤其重要。所以第一学段的第一个阅读目标,就是“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最后一条是“喜爱图书,爱护图书”;到第二学段则要求“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
二、课程目标除了强调阅读兴趣和习惯这些主观方面的因素外,还重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渗透到阅读的内容和方法中去。
在第一学段的阅读目标中,第6条这样表述:“阅读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生命”,第二学段提出“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第三学段提出“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第四学段则从欣赏文学作品的角度,要求“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精妙,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这些都试图体现阅读中主体情感的投入,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导向,比过去大纲的要求显然大大地具体化了,也是对阅读中情感态度目标表述的初步尝试。这些表述,过去的大纲似乎很少提到,确实有新意。而且落实到操作层面
三、涉及“过程与方法”这个维度。在阅读的过程方法方面,标准特别强调要加强朗读,而且贯穿于各学段的目标之中,即要求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我们有这样一种认识,只听老师滔滔不绝、不闻学生书声琅琅的语文阅读课,不是好的语文课。“正确、流利、有感情”这三方面要求,不能互相分割,分别要求,应该一以贯之,但在不同阶段可以有所侧重,体现循序渐进。
阅读方法当然不只是朗读,默读、精读、略读、浏览等方法都很重要。不过,我们强调阅读方法,归根到底是为了突出学生阅读行为的自主性,重在感受体验,整体把握,而不是纯理性的、机械的分析。长期以来,现在的阅读教学在总体上存在着重认知轻情感、重理性轻感性、重分析轻综合的倾向,实际反映了以学科知识为本位而非以人的发展为本位的课程观。在阅读目标上强化感受性、体验性,就是为了与长期流行的理性化阅读分析相抗衡。试想,没有了感性因素,哪来丰富多彩的人性表现,哪还有情感和形象,语文还成为语文吗?我们看到有的实验教材为课文设计了这样类型的思考题:“你觉得课文中哪些语句最精彩,最能打动你的心,最能引起你的联想?”这就是在指导感受和体验性的阅读。
目标在第一学段提出“对感兴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读诗歌要“展开想像,感受语言的优美”,第二学段提出“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第三学段阅读叙事性作品要求“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阅读诗歌要求“想像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到第四学段,则提出了综合性的要求:“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同时从这种感受性阅读出发,逐步加强理性成分,更强调探究性阅读。第四学段要求“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疑难问题”。有的实验教材设计了阅读专题,要求学生进行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有的还倡导比较阅读,都是在这方面作积极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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