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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2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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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内容:
通过学习,知道了“大能力”是那些将长久的影响儿童未来学习与发展的基础素质,或称之为“学习品质”。那么,“大能力”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大能力”就是比一般能力 “大” 的能力。美国知名家庭教育学者桃乐丝 · 李奇( Dorothy Rich )认为,每个人都需要“大能力”,“大能力”就是我们的朋友,可以让我们成为终生的学习者,成为自己的主人,生活的强者。但是,“大能力”不是先天就具有的,它是后天塑造的成果。“大能力”塑造越早,对个体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从小培养的孩子的“大能力”,是父母应尽的责任。
早期儿童教育中应该注重培养的“大能力”:信心、良好动机、习惯、责任与毅力、诚实、关怀、团队合作、常识、解决问题、专注。
培养儿童的“大能力”就像引导孩子交到能够受益终身的朋友一样,需要大智慧。一来,我们要明白儿童的心思——孩子们喜欢什么?孩子们害怕什么?孩子们想要什么?……二来,我们要了解儿童的需求——孩子需要哪些帮助?孩子需要哪些保护?孩子哪些发展空间?……三来,我们掌握儿童发展规律——为什么宝宝会“犯错”?怎样对孩子讲话他们才“听得懂”?如何才能有效帮助孩子建立好习惯?……
简言之,这“大智慧”即是要懂得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采用适应这些规律的教育方法和教学形式,让孩子在人生的最初几年能够收获到对他们一生发展至关重要的“大能力”。
要想让我们的孩子与大能力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家长在教育的过程中就要遵循以下四个教育原则:
第一,同时性原则。同时性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这 11 种能力的学时是同时进行的, 没有主次之分,它们在儿童的成长中同等重要。 另一方面,儿童大能力培养的主体为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方并重,均担负着培养儿童大能力的重任。
第二,小步子原则。 儿童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依照儿童的步调走、不能揠苗助长。这些能力开始表现出来强度较小,不过只要坚持下来就会养成一种习惯,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儿童的行为。
第三,生活性原则。 美国教育思想学家杜威提出教育的三个命题,其中一条就是“教育即生活”。这个命题告诉我们教育离不开生活,教育为了生活而存在。它指导着我们将教育贴近生活,让教育的外延与生活相等。我们的幼儿学园也遵循着这条原则,在日常教学中创设一些情境或机会,譬如我们举行了“学走长征路”活动,目的就是为了亲身体会到红军战士在长征途中的艰苦。同样,父母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也要不失时机的抓住生活的事件,培养孩子的各种能力。
第四,鼓励性原则。 幼儿大能力的培养要进行积极的鼓励,但是这种鼓励不要常以物质形式来做诱因,多次的物质奖励,会激发幼儿的外在动机。多次强化之后,幼儿就会在奖品与成绩之间建立联结。如果没有物质奖励,幼儿就会缺乏做事的动力。因此,鼓励幼儿是必须的,但是鼓励的形式必须多样化,它既需要物质奖励,但更多的是要给予精神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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