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学费标准: 以上学费标准已经福建省物价局批准。 闽台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待福建省物价局批准后另行公布。 十三、资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入学奖学金: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新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其就读专业新生中为优秀者,按各专业新生人数比例评选,共评选2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800元。 4、学年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生3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600元。 5、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 (二)减免学费 减免学费总额为学费总额的3%。 实施对象: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经努力又无力解决学费的学生。 实施方法:减缴学费分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四档或免交学费。 (三)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四)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分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六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200元。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六)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6000元助学贷款。 (七)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由社会各界、学校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学校目前拥有9支社会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其资金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含附属单位职工)捐献的校爱心助学基金以及热心校友、社会团体捐助的助学基金。 (八)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十四、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依据福建省高招办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十五、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六、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文件执行,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2012年招生工作条文》。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1250 22861276 监督电话:(0591)22861127 网站地址:www.fjtcm.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fjtcmzb(新浪)http://t.qq.com/fjtcmzb(腾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