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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清明节防火安全公约
清明节防火安全公约
清明节将至,为牢固树立 “森林防火,重于泰山”的意识,立足“预防为主,管火先管人”的思想,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安全和防火工作,为此学校特制定如下安全公约:
1、努力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将防火知识熟记于心,广泛开展防火的宣传工作,向周边亲人、朋友、同学宣传自己学到的知识,做一名合格的“森林防火宣传员”。
2、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进山,不随意点火,不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
3、不在森林,沟坝,地堰燃放明火,看到别人使用明火或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要及时制止或报告上级机关制止。
4、不在林区内或草地燃放烟花爆竹、焰火;不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5、节假日郊游或野外活动,禁止野炊、烧烤等。
6、要告诉自己的家长,不要烧荒烧地堰,不烧香点烛、焚烧纸钱。
7、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说明出事的地点和火势大小,不一个人独自救火。不要直接参与到救火、灭火的队伍中去,要远离火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8、督促家长不搞封建迷信,不用迷信用品。要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献花、植树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式祭奠已故亲人,倡树社会主义新风尚。
班级__________姓名________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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