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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友爱,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诚实谦虚。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好的学习方法,刻苦努力,勤于思考,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平均成绩85分以上(以上期期末成绩为依据)。
3、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坚持锻炼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
除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能热爱自己所担任的工作,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能起好带头作用,受到老师、同学的拥护,各学科成绩80分以上。
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既要评选一贯先进的学生,又要注意评选具有一定专长并取得优异成绩以及以后进跨入先进的学生。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大队辅导员等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将该校推荐出的名单在全校张榜公布,最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上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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