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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于2002年4月成立,是广州大学为实现多元化办学,通过引进社会力量而设立的一所具有公办民助性质的专业学院。200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独立学院。
第三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教学上受广州大学监管。
第四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招生工作,是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广州大学校领导下,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招生政策。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由教育部颁发独立的招生代码是1261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六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长、招生办公室三层管理和负责,由宣传策划部、招生拓展部和各系部的相关人员配合完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重大事宜。
第八条 主管院长具体落实和执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招生方案,并负责指导招生办公室、招生拓展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按学院的总体招生方案制订具体的招生计划,与广州大学、广东省招办的日常工作联络,将招生工作中的事情提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协助接待来学院参观的学校、考生和家长等,协调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专人负责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回答招办邮箱和QQ群的问题等工作,为在外招生的工作人员提供邮寄宣传资料等后勤工作,高考录取期间,负责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工作结束后,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寄出等。
第十条 招生拓展部具体负责联系各地区学校和招办工作,按地区分工负责。
第十一条 宣传策划部具体负责所有的招生宣传策划工作。
第三章 办学层次、毕业文凭及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07年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两种办学层次,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满足毕业条件的,颁发“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毕业证书,以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具印。符合广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广州大学”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本、专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线、第三批专科B线)录取,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四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执行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果报考本学院各专业的考生人数与计划不吻合,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六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执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点击“收费标准”,查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五章 新生录取
第十七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广东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八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提档考生的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结合个人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0分之内,参考下列因素:1、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考生的院校志愿和分专业志愿;3、个人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条 对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并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被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三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符合就读专业体检要求的新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四条 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将颁发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夏洛”奖学金(奖金金额为该生全年学费)。同时,学院还设立了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励等。有关奖学金的细则请登陆http://www.sise.com.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六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各专业的详细介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二OO七年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资料
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网站及招生网站:http://www.sise.com.cn或http://zs.sise.com.cn
3、联系Email: enroll@sise.com.cn
4、咨询电话:020-87818781、87818068、87818098、87810097
5、学院传真:020-87818808、87818000
5、招生监督电话:020-87818918
6、通信地址:广州市从化太平镇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从大道13号(邮编:510990)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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