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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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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0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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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落实查验制度
九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记录、查验制度。
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依法予以其他相应处罚。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已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多部门督导整治“瘦肉精”
据新华社电 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从24日起,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此次督导将重点检查“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各环节监管职责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及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隐患排查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情况。农业部相关负责人称,督导工作的目的是推动各地迅速启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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