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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教案编写,注重教学过程,这是突出“教”的理念在作祟。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设计采取“逆向设计”思路,即先设计学习目标,通过一节课的学习,回答“学生要到哪儿去”;其次设计教学评价,通过什么方式知道学生“到达了那里”;由目标和评价最后来设计教学过程,回答“通过怎样的方式把学生带到目的地”。
设计学习目标时,要首先对课程标准中的相关目标进行陈述,再结合学情分析细化课时学习目标。学习目标具有以下4个特征:
一是“一堂课”的目标,要从课程纲要、专题计划出发思考和定位;二是“学生学习”的目标,是提供给学生的而不是教师的,引导学生去达到并通过评价证明标准陈述中的知识或技能(因此行为动词的主体是学生);三是“学生学习的表现行为和结果”,就是在教学结束后,学生应取得哪些进步,能够做到哪些原来不能做到的事情,而不是描述教师打算教的内容;四是要尽可能是“可以观察”的,即课时目标要尽可能用具体的可测性术语来陈述。
没有基于课程标准的明确的评价方案,教师的评价将是随意的,更不可能引导学生自我评价和同伴评价,更何况一堂课40分钟的教学是分前后相续若干环节的。只有根据评价标准对完成的环节及时进行评价,确认这一环节的学习目标达成,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的学习。只能在有了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方案后,我们的课堂教学才是“清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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