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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叙文阅读33】表现手法-曲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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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1-28 01:1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知识链接思维导图】

◇ 01风雪夜归

◇ 02这辈子做好您儿子



【中考真题链接㈠】

风雪夜归

早归者与晚归者的心理是不一样的。她是个晚归者,街上早已冷冷清清,多的是风、是雪、是脚印。

拐过这个弯,就可以看到大门了,她觉得心跳得很急,但愿不会关着门。但愿......她觉得手脚冰凉。在大街的拐弯处,在雪花萦绕的惨淡的灯光下,大门紧紧地闭着。

她拉紧了围巾,向目所能及的地方张望了一番,希望大院里还有一个跟她一样晚归的人。但一个也没有。只得叫门了。她绕着墙走过去。叫谁呢?金娣是她最好的朋友,可上个月出嫁了,要是在上个月看这场电影就好了,她立刻觉得自己好笑。算了,叫刘安婶吧,在大院里,打招呼她最亲热,可她嫌这胖老婆子势利,平常是不大搭理她的;那是好多年前了,她读完高中被下放,妈妈难过得哭了,刘安婶却说:"你下放以后就是贫下中农了,以后生了伢儿也是贫下中农了。"后来她招工回城。这刘安婶对她并不坏,可她总忘不了那句话,不能叫她,再说既然平时没交往,现在打搅人家也不合适。

那么只好叫马平平了。这个十四岁的男孩,父母在外省工作,他跟姥姥住。打小时候起,他就总缠着她讲故事,她也不叫他失望。她瞅准了平平家的方向,她像是第一次发觉,墙头怎么这么高哇!声音该传不进吧?唉,就传进了又怎么样呢?十四岁的孩子,哪怕在旁边敲大鼓也不会醒的。

那就叫平平的姥姥吧。那是最慈祥不过的老太太了,全院里也就她最关心她的婚事,三天两头要给她介绍对象。但她却"对"得怕极了。那些衣冠楚楚的小伙子的审视的目光,能把她的人看矮了一截,她心里很痛切地感到了悲哀,她在广阔天地里磨去了最美好的年华,人说,十七、十八无丑女,可她,已经三十岁了,如果再年轻五岁,那怕三岁呢,她也要争取一下。她并不笨;可现在,都晚啦,就像去看这场电影,不防门已关上一样。那么,就听天由命,随便找一个,她又不愿意;于是人们背后都讲她会挑剔,只有平平的姥姥没讲过,可是,叫这六十多岁的老人深更半夜的冒着大雪来给自己开门,这万万使不得!

她觉得很冷。才发现雪更大了,风更紧了,近处远处,都是白茫茫的世界。当看到大街尽头时,有个黑点朝这边走来。她的眼睛猛然睁大,如果是大院里的人该有多好啊!她一定会对他说一千声一万声的谢谢,不管他在不在意。

终于走近了,一个提篮子的中年人。但他丝毫没有进大院的意思,匆匆过去了。

她真想顿脚,真想诅咒。不知是诅咒那人,还是诅咒自己;是诅咒天气,还是诅咒运气。她眼巴巴地盯着他的背影,一时充满了羡慕。

他是提着东西的,回家一定有人给他开门,是母亲、是妻子?那家,一定是温暖极了的。她也有家、有床、有被、有炉子;尽管有点孤独,却是暖和的,然而她进不去,咫尺天涯,该死的电影。

她不能设想在门外过一夜。喊吧!笼统地喊,谁愿意谁来开。她发誓,不管开门的是谁,以后都要对他很好很好。

她终于放开了嗓子,并用手去捶,"开开门--"

吱的一声,门开了。

原来门并没有关上。

【试题】文章结尾虽然只有寥寥8个字,但却有着极大的作用和深刻的含义。试作分析。

【答案】结尾运用曲笔的写法,既给人以意料之外的惊喜(1分) ,也给小说平添无限暖意(1分),更揭示出,只要我们不放弃追求,生活之门永远不会将我们拒之门外。



【中考真题链接㈡】

这辈子做好您儿子

父亲不是个受人尊重的人,一直不是。

这跟他的目不识丁无关,七十岁往上数的乡下老头,认得字的可以用罕见来形容。父亲一辈子跟文化沾边的事只有两样。一是大集体每年年底在超支单上签上自己名字,为这个不算长脸的事,父亲花了三天时间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一个字一天工夫。把那些横撇竖捺绑架到一个方块里,对父亲来说,比耕田耙地不会轻松到哪儿,父亲弄出了一身冷汗,骨子里,他更倾向于出一身热汗,那样每个毛孔是透爽的。打那天起,父亲对文化人的尊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二是,父亲的五个子女中,居然有一个靠文化吃饭了,成了作家。这让他每次看我时,目光中总有藏不住的怀疑,这是那个曾经骑在他脖子上撒尿淘气的小儿子吗?

父亲不受人尊重的理由很多。固执是首当其冲的一个,暴躁屈居第二,位居第三的,则是为人父则未尽其责。不能再往下排了,做儿女的,总得给父亲留点脸面,书上都说了,天下无不是的爹娘。 但我还是想违背一下做儿女的原则,细说说父亲的不是。

就从父亲的固执说起吧。父亲的固执,使我们一家生活,一再跌入生活的底谷。打我记事起,我们一家就生活在贫困交加中,好在那时大家都穷得一个模式。

父亲当过不到一年的生产队长,不是他多有能力,而是他除了勤扒苦做,还会憨吃苕干,干活不惜死力的那种。队员们本以为,找了一个不偷懒的人当队长,干活时可以少摊点活,孰料,父亲以自己的苦做要求所有的队员向自己看齐。五个指头伸出来是有长短的,乡下有句老话,吃不过人怪各人的饭碗,做不赢人怪各人的能耐。吃不过父亲也做不赢父亲的人就使出手段,把父亲的队长拿了下来。 人生的辉煌至此结束,父亲是不甘的,好在生产队很快解体,包产到户,父亲又独行专断着家里的生产。结果是,高产杂交稻进入农村五年后,父亲才接受这个新生事物,这是以家庭经济五年入不敷出为代价换来的。一步落后步步落后的父亲被两个哥哥拉下了马,大权最终。那时他才五十岁,古人说的知天命的日子到了。

父亲没有知天命,也没有顺应天命,他的脾气无端暴躁起来,沾不得酒,偶一沾酒就吼叫咆哮,为此曾几次吓哭了哥嫂刚出生的孩子,哥嫂口中就有了微词,不仅分了家,还不让他带孙子。没见识过父亲暴躁脾气的村里人很意外,在他们眼里,父亲是个和善的人,树叶掉下来都怕砸了头的那种。

父亲是个懦弱的人,他在家里的暴躁,是要掩饰自己在外面的懦弱。明白了这点,我深为父亲悲哀。可惜,这种悲哀的日子老天爷都吝啬着,不愿意多给我几年。 一向以勤扒苦做为命的父亲过了六十以后,做不赢别人,也吃不过一个人了。 先是心脏有了问题,再就是腿脚,肿得像牛膝。请医生看了,说是年轻时做得狠了,静脉曲张导致,用了药,腿不肿了,那血管却吓人地暴起。医生严重警告过,想多活几年,就少逞强,他的心脏承受能力极为脆弱。

我是在父亲脸色真正白如锡纸时赶回的乡下。

父亲七十有三了呢。居然叫父亲熬了过来,那晚,我在病房里百无聊赖陪床看电视打发漫漫长夜。是一个家庭伦理剧,里面有一个场景,比较煽情的那种,一对彼此仇视多年的父子冰释前嫌抱头痛哭,已是弥留之际的父亲问那个儿子,说你恨我不?儿子泣不成声说,不恨,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儿子!我对这种桥段向来不以为意的,所以没看出半分泪点,父亲忽然不看电视了,转头看我,看得我很不自在。末了他从枕头下摸出一本书来,我写的,他带到医院不是自己看(他只认得我的名字),他是向医生护士炫耀他有一个作家儿子的。父亲把书扬了一下,冲我谄媚地说,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会做好一个父亲的。

我心里忍不住酸了。

父亲不是会讨好子女的人,他定是觉得亏欠我的太多,因为家贫,初中未曾毕业的我弃学务农,连我结婚,父亲都没拿出一分半毫作为帮衬,连一向自诩不嫌贫爱富的媳妇为此都暗地腹诽过父亲。

我站起来,把枕头替父亲抬高了一些,说,干么要等下辈子,下辈子想做好父亲的人多了去,您只记住一点就够了,这辈子,我会做好您儿子!

【试题】文中细数了“父亲”的种种不是,作者的真正用意是为了诋毁“父亲”吗?说说你的理解。(2 分)

【答案】不是。运用曲笔,看似在诋毁“父亲”,实则是自我讨伐,目的是以此来传达自己深藏内心的自责与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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