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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第一节课就让我从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中明白了大道理。第一课,课名叫做《窃读记》,“谁愿意上来书写一下课题?”话音刚落,老师面前便竖起一片“手的森林”,老师见状,又加了一句:“谁觉得自己的字写得最好,谁就举手吧!”
顿时,同学们一个个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地放下了刚举起的手臂,森林变成了荒地。只剩下几棵树苗还顽强地挺立着。
是王铭吴。他高高举着手,眉宇间透露出一种灵气,那是自信的气息。毫不犹豫地走向讲台,右手紧握白色的粉笔,坚定的眼神盯着粉笔写下的每一笔,起笔、回笔
一丝不荷的他越来越认真,总是擦了又改,改了又擦。那短短的三个字让我感觉仿佛写了半个世纪,铿锵有力的每一笔让我感到他不是在写字而是在石头上刻字。
随着“记”字的最后一笔,热烈的掌声像拂过草原的微风,持久地响了起来。你瞧黑板上那三个工整的大字,像刻出来的一样,“秀气、工整、干净利落”凡是描写字体漂亮的词汇此刻都被我从脑袋里抓出来了。而那掌声却直回响在教室里,送给王铭吴的字,更送给他一丝不苟,做事认真的优秀品质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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