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亲自部署。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根本遵循。
根据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自2018年1月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18年,启动,重点目标任务是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第二阶段:攻坚,重点目标任务是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阶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重点目标任务是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说,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扫黑除恶正是对这一精神的具体实践。准确点来说,以前我们开展的叫“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分别在1983年、1996年及2001年开展了三次集中“严打”,现在我们正在开展的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家能够看出来,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的变化,“打”到“扫”、“行动”到“斗争”。从这两个关键词的变化,体现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更深,力度、广度、深度前所未有。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将打击黑恶势力提升到党委领导的高度,切实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专项斗争的各方面、全过程,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
第三,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打击和防范力度,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我们始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打击重点围绕横行乡里、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涉黄涉赌、高利放贷、插手纠纷、跨国跨境等13个方面开展。同时,我们秉承“有黑打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全面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比如说,有些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纠集组织团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这些“乡霸”“村霸”“地霸”就是我们的重点打击对象;有些人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语言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这些黑恶势力也是我们的重点打击对象。当然,这13种类型的黑恶势力,我们已经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海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大家想进一步了解的话,可以去看我们的宣传资料。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常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政治任务来推进。我们具体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第一,精心组织。根据中央、省、市要求部署,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组建县扫黑办,专门设置了5个工作专项组,形成“1个领导小组+1个扫黑办+5个工作专项组”的工作构架。同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种目标,分解细化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第二,分头推进。除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要害部门,还把林业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也吸收进来,分头抓各自行业的工作。
第三,依靠群众。我们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以各种方式,持续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向群众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做到村村有举报箱、户户有宣传品、人人有小传单,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面知晓、全员参与的斗争氛围。
第四,重拳出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民动员,广辟线索;政法部门重拳出击,深挖严打,对黑恶势力,做到公安敢抓、检察敢捕、法院敢判,而且判了还是铁案。同时,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协调联动,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坚持扫黑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同步查处,从严从快处理了一批领导干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累计抓获了数十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捣毁了数个涉黑涉恶团伙,累计评定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15个,做到敢打、真打、深打,以实际战果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了常山老百姓的认可。特别是我们目前掌握的问题线索,多数是群众举报的,这说明我们的老百姓对这项工作是真关注、真支持。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我们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就是要聚焦13类黑恶势力,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腕,再下重手、再出狠招,在全县组织发起一场对黑恶势力犯罪全方位、无死角“大扫除”,务求取得压倒性胜利。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靠群众,深化线索摸排。把线索摸排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逐案核、面上查、群众报”的线索动态摸排机制,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各类黑恶犯罪线索。
二是集中资源力量,强化严打态势。调集精干警力,汇聚技侦、网侦、特情等各种侦查资源,加大对黑恶案件的侦办力度。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县扫黑领导小组及扫黑办全体成员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统筹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机制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有关扫黑除恶的法规政策,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彰显法治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扫”出风清气正,“扫”出群众满意,“扫”出朗朗乾坤。
“村霸”是我们重点打击对象之一,他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一是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二是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三是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四是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五是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碰到这些“村霸”,希望广大老百姓不要忍气吞声,更不要害怕,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举报,积极向我们提供线索。对于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会在规定时间内逐一进行核查,并作进一步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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