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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第二职业”该不该叫停?——海南部分教师兼营“寄宿班”等问题追踪
“新华视点”记者郑玮娜、傅刚
记者近期在海南三亚采访发现,一些中小学教师在自家办起学生宿舍,招收本校学生在家里寄宿。海口、琼海等地还有些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私下或公开举办收费性质的“小课桌”“大课桌”。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做法属于违规办学的经营行为,不仅存在健康安全等隐患,更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应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左手领学校工资,右手掏家长腰包
据记者调查,在三亚市区,老师招收本校学生在自家寄宿的大多是小学生,也有部分初中生。被托管的学生平时在老师家吃住,周末由家长接回。这些孩子不论男女,大多被安排在一间卧室里。还有的老师在学校附近租房,聘请服务员照料学生生活起居,就像自家办了一个幼儿园。
调查发现,这些“寄宿班”学生每人“日托”费用在250元至350元之间,“周托”费用在650元至1000元不等。开办“寄宿班”的教师,除了领取学校工资外,每月“兼职”收入少则四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赚钱”是一些教师开办“寄宿班”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家长感慨,这些教师一边挣工资,一边收学费,学生成了“唐僧肉”。
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了解到,当地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标准并不低。这个市在全省率先落实教师绩效工资,2010年中小学教师月均工资比公务员高104元。
为摸清这些教师家庭“寄宿班”的真实情况,记者通过三亚市河东区中心学校的保安介绍,来到校园内一位老师家中。在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有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横竖摆放着三张高低床,屋内阴暗闷热。“周一至周五留宿,早餐孩子自己解决。每人每月收取700元寄宿费。”这位老师对记者说。
记者调查发现,三亚市第七小学附近居民楼里也有“寄宿班”。该校一位老师说,她同几位教师合办“寄宿班”,轮流管理二三十个本校寄宿学生。她坦言:“我们学校老师办班算少的,三亚市一小教师办班的更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等专家认为,老师自办学生“寄宿班”,往往是教师与家长“私下交易”,属于违规办学的不合法经营行为。它既没有工商部门批准,又没有卫生部门许可,孩子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并没有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这种行为比有偿家教的问题更严重,隐患很多,有关部门应严肃查处,尽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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