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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8-11-21 16: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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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反数:
(1)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在数轴上互为相反数的两点位于原点两侧,并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是0;
a,b互为相反数 a+b=0;
(2) 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得原数的相反数,当原数是多个数的和差时,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 下面的a,b即可以是数字,字母,也可以是代数式;
(3) 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这里的a表示任意一个数,可以是正数、负数、0.
4. 绝对值:
(1) 几何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
(2) 代数定义: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3) 对于任何有理数a,都有a的绝对值≥0 ,即绝对值非负性; 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同时为0;
(4) 比较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5.倒数:(1)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所以数a(a≠0) 的倒数是 1/a,0没有倒数;
(2)求一个整数的倒数,写成这个整数分之一;求一个小数的倒数,先将其化成分数,再求其倒数;求一个带分数的倒数,先将其化为假分数,再求出倒数.
(3)用1除以一个非0数,商就是这个数的倒数.
6. 有理数的四则运算:
⑴ 加法法则:
① 同号两数相加,符号不变,把绝对值相加;
② 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即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绝对值不相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③ 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有理数加法运算律:交换律和结合律(互为相反数的可先相加;相加可得整数的可先相加;同分母的分数可先相加;符号相同的可先相加;易于通分的可先相加).
⑵ 减法法则:
①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依据加法法则
② 加减混合运算,通过减法法则将减法转化为加法,统一成只含有加法运算的和式;
减法没有交换律.
⑶ 乘法法则:
①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把绝对值相乘;
② 任何数同0相乘,得0;(另外1乘任何数都等于这个数本身;-1乘以任何数都等于这个数的相反数.)
③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为负;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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