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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实验小学值日人员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学校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文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县教育局下达给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指标,加强学校值日教师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与值日教师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杜绝因值日教师渎职、值日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校园伤害等事故。
二、值日教师要加强安全责任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学生课间活动中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发现,加以纠正,确保在值日期间,学生的安全问题万无一失,学校将对值日教师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
三、值日教师上、下午均需提前半小时到校,放学后要检查督促学生离校,等学生走完后方可下班。
四、值日教师要明确责任。
1、做好学生文明进出校门的检查、指导工作,维护校门前的秩序,督促学生保持校门前的卫生,禁止学生课间出校门。
2、检查学生的到校情况及日常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好《学校日记》。
3、值日教师课间要巡视校园,做好护导工作。
五、奖惩事项:对值日教师达到本责任书要求的,学校在该教师的学期专项考核之中进行考核量分;达不到本责任书要求、并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以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管中心与值日教师各执一份。
高淳县实验小学
分管领导签字:
值日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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