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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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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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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步骤
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从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
中心小学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各村校(园)负责人会议,对此次排查行动进行全面
部署,大力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查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
由组织领导机构协同派出所对辖区各村校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对学校消防安全状
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监督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跟踪
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对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检查主要以日查为主,对寄宿制学校适时开展夜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1月)
中心小学及时对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市教育局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开展校园
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责
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要落实整治工作措施。要把各村校(园)的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供电设施、做为
本次整治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
施和灭火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
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坚决依法从严处罚;不能立即改
正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立即报
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止使用。与校园毗连建筑物以及租用校园房屋开办企业的建筑物,一旦发现存在“
二合一”、“三合一”等现象,要坚决予以清除;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
牌督办,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
(三)要抓好夏季防火工作。要督促各村校(园)重点落实夏季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严防各类火灾
事故发生。
一是要督促各村校(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要督促各村校(园)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动用
明火。特别是对建筑耐火等级低、设施简陋的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要督促其重点加强教室、食堂、
宿舍内用火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是要督促各村校(园)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令第61号,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各项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是要指导各村校(园)制定宣传育培训计划,设立消防常识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尤其要加
强对幼教工作者的安全培训,明确其管护职责。要督促各村校(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
展灭火逃生演练。
(四)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各村校(园)要在每周五11时前要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中心小学
,要及时将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登记,并于2010年11月12日前将总结上报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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