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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依法治教,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小学生的违法和犯罪现象,继续深入开展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现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邓 理论伟大旗帜,以江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教育局提出的相关决定,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学校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知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事业的依法管理。
二、学习内容及要求:
主要学习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和道德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重点抓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条列》等法规教育。做到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条文灌输与形象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为训练相结合;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教育对象 实施普法对象是: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重点对象是少年学生。
四、方法与步骤
1、坚持面授为主,组织自学为辅的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校业余党校、校业余团校、政教处等教育机构的宣传培训教育骨干作用,层层培训普法骨干师资。利用课常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坚持使学校法制学习制度化、经常化。采用集中学习辅导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教职员工的普法工作。各类普法对象在组织面授予的基础上均应进行合格考试。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要注重搞好法制教育宣传舆论工作。要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召开教师会议、学生班队活动、晨会课、《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橱窗传展览、学校广播之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要结合本校实际,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家校共建"、"社区教育"、"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
4、考试和考核:通过培训学习,每个阶段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试和考核,健全学法用法情况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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