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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公开审理了该市教育局原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胡玉祥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胡玉祥任职期间,利用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职务便当,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和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00.5万元,致使国家上千万元教育助学金被套走。
默许学校虚报人头套取助学金
2009年12月31日,是宜昌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胡玉祥玩弄权术终结的日子,这一天,该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其刑拘,随后被依法逮捕。胡玉祥涉嫌犯罪,缘于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中职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大开方便之门。
2006年6月,湖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工程的通知》,明确进入中职学校全日制的在校一、小学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规范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和省里出台助学政策后,宜昌市各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机构纷纷行动,积极招生。2007年秋季,宜昌市国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100多人;宜昌市成才实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100多人。
2008年度招生前,我省对农民工的培训也纳入了政策范围内,有关中职学校的负责人觉得钻空子的机会来了,不时找到胡玉祥打探摸底,只要能拉进人头,注册到学籍,国家助学金补助就会拨付到位。
2008年秋天,宜昌国防中职学校招生3800多人,次年又招了3000多人;宜昌成才职校当年招了5000多人,次年又招了2000多人。这两所学校2008年度的招生数陡增,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数十倍。
2008年,宜昌国防中职学校申报了3800多名农民工学生学籍。而依照该校的规模,无法完成这么多农民工学员的培训任务。胡玉祥交待,他在审核宜昌国防中职学校学籍资料报送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在明知他们不具备培训3800多名农民工学员能力的情况下,仍将这个数据上报了省教育厅,最终使这些虚报的农民工学员获得了国家助学金拨款,这笔巨大的助学金被套了出来。
胡玉祥交待,国防职校2008年注册的3800多名农民工学员,所获得的助学金拨款数额很大,第一次获得了400万元,第二次200多万元。
7月6日,记者专赴宜昌国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访时,该校陪同的一名老师说,教学楼是租借的。记者看到,教室总数不到50个。按学制三年(其中在校时间两年)计算,该校是无法容纳5000多名学生上课的。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09年度,该市如此虚报数高达数千名。
50万元贿款存卡上随身携带
2009年12月的一天,检方在对胡玉祥依法采取措施时,在他的身上和办公室搜出了3张银行卡,卡上的存款额高达80万元。其中,随身携带的1张存款额高达50万元,放在办公室的2张存款额为30万元。
这么多存款,让胡玉祥心神不宁,怕掉了又怕偷了,因为存款户主是他人的名字,他不敢转存到自身名下。
据该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指控,胡玉祥收受该市国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龚某贿赂53万元,其中,龚送给胡的一张银行卡上存款额高达50万元;收受红安县弘扬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吴某贿赂40万元;收受宜昌市成才实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龚某某贿赂3万元;收受武汉颂大网络公司业务经理贾某贿赂4.5万元。共计100.5万元。
胡玉祥还交待,宜昌市天海中职学校校长曾托请他帮该校办件事,给了他3万元,由他出面请客吃饭,总共花了2万元,还剩1万元,他说全花光了,就将这1万元私吞了。
在宜昌,胡玉祥爱钓鱼在宜昌教育界尽人皆知,每到周末,约他钓鱼的人络绎不绝,他常说“自己就这个喜好”。而这些民办学校,就像胡玉祥的摇钱树,隔三差五,以钓鱼、考察、吃饭、喝茶等方式,都会给他送钱,多者3万元,少则2000元。
儿子结婚校长送上10万
2009年6月,胡玉祥开始放出风声说儿子要结婚了。闻知此事,不少从事职业教育的投资人都找到了巴结胡的理由,红安县弘扬职业技术学校女校长吴某出手最为大方。
据吴某交待,她听说胡玉祥的儿子要结婚,恰巧这时,她招收农民工学员第一笔助学金拨款到位,她知道,这都靠胡玉祥帮助。她在某银行以张某的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往里面存了10万元。随后她来到胡的办公室,以他儿子结婚为名,送上10万元贺礼,将该卡给了胡,并告知卡的密码。
除了这10万元结婚贺礼外,吴某还送给胡30万元存款的银行卡。吴某交待,胡在她办学过程中,给了她很多协助,如促成她与宜昌成才职校的合作、学员学籍审核注册、助学金发放等。
吴某交待,她送胡玉祥40万元之前,曾估算了一下,虽然学校前期收入不会很多,但当国家助学金到位后,学校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给他送40万元也不多。
据胡玉祥交待,吴某的学校2008年上报学员的学籍人数是5000多人,其中农民工学员有2000多人。按此计算,每名学员获得1500元补助,则当年可获得800万元的助学金,其中农民工学员可获得至少300多万的助学金。
但胡玉祥说,他收到吴某的40万元有存款的银行卡,其中10万元是吴送他儿子结婚的贺礼,另外30万元是暂存在他这里的,是吴与她丈夫离婚时回避财富分割的,并不是送给他的钱。但吴某交待说,2007年,她与丈夫离婚时,家里很穷,没有进行财富分割,没有房子也没有多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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