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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制度
(一)学习规定
1、政治学习:每星一次集中学习。内容为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总结工作等。
2、业务学习:按照规定时间各教研级分别组织学习。内容为小学各科课程标准,通识性培训,课改方案等,开展教学和教学方法探讨,进行研究性学习改变教与学的观念,探索适应本校实际的教学方法。
(二)、会议规定
1、参加学习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服从安排,认真参与。不得擅自离岗。
2、认真参加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学期必须将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其它参训资料交学校教导处存档。
3、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并将学习记录交学校,同时将上级有关继续教育精神对全校教师作传达或对全校教师进行二级培训。
4、参加继续教育的活动次数低于规定的学时,且资料不全或资料敷衍,其继教考核不能定为合格。
(三)学习、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请假在会前办理相关手续
2、开会、学习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开为振动),违者作缺勤处理
3、作讨论时间禁止议论,违者按缺勤处理
4、严禁做与会无关的事,违者作缺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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