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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德行风建设,努力提高学校师德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淄博市教师“十不准”》和《临淄区师德行风十条禁令》,结合我校实际,就师德师风建设特作出公开承诺: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严格管理,消除隐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培养学生安全防范与健康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三、依法治教,文明兴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依法办学的水平和能力。坚决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和腐败行为对校园的侵蚀,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校人文环境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师生的文明素养,形成勤奋读书、热爱劳动、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的校园文明新风。
四、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爱校如家,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五、严谨治学,业务优良。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
六、关爱学生,言传身教。学校一切工作以培养好每一位学生为出发点,做到尊重学生、善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教,更注重身教;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挖苦、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互尊、互助、互爱的和谐人际关系,把学校建成师生愉快工作学习的乐园。
七、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八、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在校园里不穿拖鞋不施浓妆;不在教学活动中接打电话;不酒后上课;不在教室内或与学生交谈时吸烟;不擅自离开课堂。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黄、赌、毒和诈骗活动;要关心集体,尊重同事,不做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事。
以上八条,敬请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认真监督。
学校师德监督电话:7800525 7803918
7809269 7803910
学校师德监督邮箱:lzhce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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