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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旗法》第六条中“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依照《国旗法》规定,特制定升降国旗制度如下:
一、我校升降国旗由学校少先队大队部一安排,组织实施。升旗时间周一早晨7:50 ,降旗时间周五下午17:30。
二、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旗杆顶部;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到场参加仪式。其他在场的师生都要停止其它活动,听从指挥,面向国旗,肃立致敬。等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四、每周一(除特殊情况外)都按时举行升旗仪式。
五、升国旗仪式程序:
1.全体肃立、护卫队出旗
全体师生员工面向旗杆正站立。出旗手右手擎国旗(旗杆部分贴在右胸前),两名护旗手在出旗手两侧,仪仗队列队在后呼号,经过主席台和队伍时,由齐步换正步走到旗旁,出旗手上前一步将国旗授给升旗手,一人接旗,一人托旗,做好升旗准备。
2.升国旗,奏国歌,行队礼;(敬礼)、(礼毕)、(标兵撤回)
升旗开始,队列指挥员行举手礼;全体师生员工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全体学生行队礼,目光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左顾右盼;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也得驻足行注目礼。
3.国旗下誓言由辅导员进行。国旗下讲话由值周领导讲,要求讲话者服装整齐,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讲完话宣布仪式结束。
4.升旗仪式完毕,各班队伍按秩序带回。
六、星期五下午降旗后,由值班负责人负责将国旗交于传达室与下一班进行交接。交接班内容:检查国旗是否污损、破损;检查旗杆及升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检查奏放《国歌》设备是否完好。
七、发现国旗污损、破损或其他影响升降国旗的问题,由值班负责人及时和大队部联系,采取措施保证国旗升降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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