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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与鉴赏”是音乐新课程的一个重要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音乐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任何一种音乐能力,都是在音乐感受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在教学中应想方设法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激励学生对所听音乐发表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尽可能地为学生树立终生学习和享受音乐的目标奠定基础。
重开放式,轻关闭式。在这里的“开放”,本人诠释为问题的答案范围宽;而“关闭”则是局限在某个具体的小范围问题去思考。在音乐欣赏课堂中,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去偏重开放式地提问题,让学生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思考与感受发表自己个性化见解,从而达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提高学生感受音乐的能力。反之,则要尽可能地避开关闭式地提问题。学生是教学最有用而广泛的资源,我们应从多方面去开发他、塑造他,如果把学生引入一种思维或关在一个“峡谷”,以我个人的实践来看,会出现三种结果:1:不适应或这种思维较弱的学生对课堂产生厌感,甚至恐惧感;2:就算是适合某位同学的强项思维,如果继续发展下去,也会成为定向思维,出现智力偏向;3:整个课堂会很冷清,因为它不是面向全体学生,不注重四面鲜花齐放的创设。据此,我做了以下的教学尝试:
因此,为学生创设一个开放、自由的课堂,对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是最有效的途径,对提高学生音乐感受能力是最容易的环节。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音乐是不能“教”的,音乐的非语义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教学机制主要不是依靠讲授和诠释的方式来进行。根据苏霍姆林斯基所说: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在亲身参与掌握知识的情感,乃是唤起青少年特有的对知识的兴趣的重要条件。致使我们在音乐欣赏课中必须重视体验式的教学法,让学生在参与体验中,感受到音乐情绪带给自己的影响,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与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反之,以大量的语言去讲解音乐的特点、情感内涵、曲式结构等,尽管你讲得多么精彩,语句修饰得多么华丽,结果都会成为学生的耳边风、纸上谈兵罢了。
我紧紧抓住人的第五个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运用了体验式的学习方法,带领学生进行一次通过音乐去感受节日的欢快,通过参与活动去体验乐曲的内涵,让学生在轻松中得到艺术熏陶。因此,在音乐欣赏课中,要以体验式教学法为主,舍弃频繁无味的讲解式教学法。
总之,新课程理念下的音乐课堂,不是教师自我展现才艺的舞台、生从师教的课堂,而是以学生为主,师生共营的课堂。在教学中,应带领学生顺序渐进,重在参与,重在过程,有良好的结果是最好的,如果没有,应以发展性评价的方法去促进、完善。千万不要出现恨铁不成钢的急切心理。并且在开放式提问题与体验式教学法的实践中,一定要以发展、激励、发现为指导思想,努力让学生在音乐课堂中得到快乐,产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能力,陶冶性情,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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