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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推手,现以我校八年级作文评价为例,简单谈谈我校课程评价中语文学科作文评价的具体办法。
传统的中学作文评价只有一个评价主体——教师,两个评价内容——评语和分数。由于各种原因,评价不充分,不全面,不能很好地推动学生在作文方面的发展。针对这一情况,我校语文教研组在教务处的组织引导下,开展了作文评价改进,具体如下:
将作文评价的主体分为教师、学习小组成员和学生本人三个方面。将作文评价步骤分为教师批改、学习小组成员互评,学生个人自评三步。
首先进行教师批改。教师批改部分从总体评价、修改意见、按评分标准评分和激励性评语四个方面来评价。
然后进行学习小组成员互评,这一部分中小组中的成员要依次为小组中的一位同学批改作文,写出评语,共进行7项评价。评语中包括了6项评价内容,分别是中心集中情况、结构合理情况、语言流畅情况、书写规范情况、突出优点(值得评价者学习的地方)、不足。第7项评价内容是按照评分标准评分。
最后进行学生个人自评。这部分包括总体满意与否、与以往自己作文的比较、自评亮点和不足、按评分标准评分4个部分。
总体来看,改进后的作文评价更具体,更全面,更充分,有效地推动了学生在作文学习方面的进步,起到了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当然,这一做法还有很多不足,今后还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继续改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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