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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散文》读后感600字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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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01: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600字800字作文
        张钧成

  周末的早晨,我又拿起了《迟子建散文》。虽然早已看完,却还是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我再一次读起了那篇令我为之一颤的故事。

  其实,这本散文集本身就是经典,里面写了许多具有人生哲理的故事,这大都隐藏在生活中,只是人们还未发现罢了,可迟子建却一一发觉,也许就是这细腻的心,造就了迟子建唯美、感人的笔风吧!

  在这众多故事里,《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这篇短文令我动容。

  此文主要讲了:”我“去给菩萨上香,一只米粒儿大的黑虫被香气吸引,想爬上香台。这个任务对它来说简直难如登天,可它并无惧怕。第一次,它失败了。”我“以为它会放弃,但接踵而至的却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不论”我“百般阻挠,不论条件多么严峻,黑虫始终都坚定一个信念:爬上去。第二天,它死了,可令”我“有了许多感悟。

  这是一只多么惊天动地的虫子呀!每次读完它,我都不得由衷的想。这只虫子或许渺小,但却是无比强大的,足以惊天动地。因为它的毅力。

  它所拥有的毅力是我们常人所能企及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止是常人,就连那些毅力超常的运动员们都未必做得到。我被这只虫子深深地触动了,在我看来,它还是一个战士,一个与命运抗争,永不屈服的战士。它也许偶尔会偷人们的食物,偶尔会啃人的家具,但这都不影响,因迟子建散文读后感700字为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它是称职的。”我将用生命战斗至最后一息,永不言败。“它嘶声力竭的喊声仿佛在我耳边响起。它或许不是一个好虫子,却是一名好战士。

  在此,向它致敬!

  虫子都有如此坚强,身为高等生命――人类的我们呢?

  一次小小的失败便足以压倒我们。

  这也许就是我心头为之一颤的原因了。身为初中生,我们不也与这虫子一样,正在与命运激烈地搏斗,而它,却用生命告诉了我们一个宝贵的道理:努力是达成目标的必然条件,当然,努力过后不一定是成功,可如果你不付出,就一定不会有希望。不只是成功的人才算成功,渺小的虫子能够惊天动地,普通的人们也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我缓缓合上书,回味着刚才的短文,在这短短几分钟时,我感觉我长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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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01:07:08 | 只看该作者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     周瑾

  由秋入冬,心也沉静不少。若是炎夏,这样短小精悍又灵动的文章,怕是看不进的。

  迟子建的文风依我所见是别具一格的,不同于以往我们所读散文的华丽,高深,玄妙,哀伤,她的忧愁并没有那么文艺与细腻,不过是平平淡淡地悦动于篇幅之间,关注着时事要闻,讲述着各种日常琐事的小幸福,也就是俗称的小清新。

  我也迷恋她道来历史时的厚重感。这些故事在她笔下显得生动而不生涩,如同在冰雪覆盖的俄罗斯的夜晚,闪烁的星点微光,让人在寒冷中又看到温暖和希望,质朴的感动往往最令我着迷。

  斟酌许多,感悟良多,最使我五味杂陈的是名为《两个人的电影》的散文。故事简单,也就是作者与母亲分别到了刘老根大舞台与电影院。前者热闹非凡喧闹之极,后者却只有她们母女二人寥落欣赏,这篇文章毫不起眼,却又令我陷入沉思。

  该如何去描述呢——这可以有多种解释。大部分人认同的观点就是好的东西,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东西并不在意,人们乐于观看让自个儿开心轻松的事物,而不屑于欣赏艺术,或者说是对艺术的敬畏太深。

  这,也就是那些文艺片始终不能取得好票房,或者为观众津津乐道的原因。爆米花电影充斥了荧幕。通常只有在有国际奖项冠上名号后,文艺片才能走进大众视野,如一部我很中意的片子,其真正表达的主题是很晦暗的,普通观众大部分都说不好看,然而有些人并不如是说道,各执己见,才组成了这个世界。

  所以依我拙见,刘老根也是一种艺术,不过是种俗美,是大众喜闻乐见的老百姓的艺术,而无人欣赏的电影,也许是被抬得太高,反而导致无人摘采这朵高贵冷艳的花,因为大家伙儿都是俗人,忙于生活,疲惫得没有力气去动动脑子,有情调的生活,也可以充满了爆米花,只要有正直的思想,也就是文艺青年,无所谓喜剧或悲剧,只要充实地过,未尝不可。

  她的其他文章,而给我各式各样的感触。看来还是自然点最好,还是微光最能给人温暖,还是阅读最能令人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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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01:07:11 | 只看该作者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     边心悦

  大脑一片空白。读她的散文,我总是被一股淡淡的哀愁笼罩着,大凡我所见过,我所喜的文章、文藻华美。但她笔下的事物却多了几分真实。这亦是我所遗失的。在她的世界中,也许在美的虚幻也抵不到真实吧!

  但,我所遗失的远不止这些。我作一个城市人,看见每夜的华灯初上,在落地窗中看见川流不息的车流,拔地而起的各式高楼大厦。我似乎会对城市有莫名的好感。可事实不全然如此 ,我无法看见清晰见底的小溪,所谓的百年的参天大树,我听不见鸟儿的鸣叫,清晨更不会有松鼠在公署的树间跳动。不见了,全都不见了,它们成为了科技发展的牺牲品。《上个世纪的飞雪和溪流》中同样感叹了那些离我们远去了的风华。但她依然满怀希望的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人们明明每个人都有这样遗憾,但为什么不找回它们呢?因为他们在自然与科技中,选择了科技。

  那么,我又不免质疑。难道,日后我们只能在影片,科教书中去寻找彩虹、蓝天、松鼠的芳踪了吗?那书中偶然提及的榆钱儿似乎是个好代表,存在于父辈唇齿之间的清甜味大约我是没口福了。我只是个孩子,在我的角度里,中国是进步的观点似乎难以立足。我找不到了太多东西了。

  我所遗失的难道只有这些吗?不止吧!更多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因为有了网络,我们失去了《看不见的邮差》中的好师傅。更是拾不回了那寄信时的期盼,收信时的喜悦。太多的事物经不过时间的磨洗,在日子里日益消瘦了。

  我又想到了曾经的热点,那”扶不扶“的问题,我去在古装片里看见了正面教材,有一个姑娘被雨淋湿了,她去村庄里敲门,开门的大娘也不问她身份,就立即心疼地说:”可怜的闺女,冷吧,快进来躲躲雨,喝姜汤吧!“我总是在想为什么古代人可以毫无心机,他们品质为什么已在消失?我想我会扶,我的朋友们也会扶。至少我希望善良不要遗失。

  我还遗失了很多,坐下来写毛笔的耐心,在睡眠中如同一滩春水的梦,夜空下的数星星,用蒲扇扇出的凉风……

  但,我依旧等待,它们会慢慢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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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01:07:14 | 只看该作者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     罗欣洋

  我喜欢读迟子建的文章,我从《迟子建散文》中的文字里可以感受到迟子建最真实质朴的情感世界,使情感的表达质朴动人,温婉自然。

  迟子建于1964年出生,是黑龙江人,也是当代中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玉米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向一个卖烤玉米的人买玉米遭到了拒绝,到别处买到了玉米后向他炫耀,他却坦然相对。玉米人对作者能买到生玉米而感到吃惊,同时又对他自己坚守信仰而感到安闲从容的故事。

  文章内容简洁,却又无不体现了玉米人那种坚定固执的信念。

  标题”玉米人“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买玉米的生意人,另一方面是指那种淳朴得象”玉米人“一样勇于付出,坚持自己的信念,拒绝现实利益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

  作者希望她自己也要像玉米人一样坚持用自己的风格写文章,即使只有少数人喜欢,她也要像”玉米人“一样有坚持自我的品质。

  文章最后写”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心灵的炭米,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这句话是全文的中心句,也是主旨句,表达了作者决心向玉米人学习的愿望:舍弃眼前的蝇头小利,不会去为了迎合大多数人的喜爱而去创作自己不喜欢、不愿意创作的作品。宁愿选择冷清的地方,去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哪怕只是为了少数读者。

  玉米人拒绝利益,坚守的是一份关爱。其实,古今中外也常有很多人选择坚守,如:陶渊明远离尘嚣,坚守的是一份自适;李太白醉酒狂歌,坚守的是一份自信;文天祥拒绝降元,坚守的是一份节操,贝多芬身残志坚,坚守的是一份信念,托尔斯泰高龄出走,坚守的是一份朴素的心灵……

  结合我们的生活我认为我们也要学习玉米人那种坚持自我的品质。我们也应该在我们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拥有不断克服困难,不断吸取失败的经验,不断进步,不断超越自我的信念,我们不能做和别的摊主一样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就放弃信仰的人。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地做到这些事情呢?

  从她的这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她的坚持与信仰。让我们把这个简单而又朴素的道理告诉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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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01:07:19 | 只看该作者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   欧阳子奕

  书香浓浓,令人着迷,又是一本名著好书,又是一本良师益友,这本书就是《迟子建散文》。虽然它不及《毕淑敏散文集》那么生动细腻感人,也没有象《张晓风散文》那样的令人神往,但是它那独特的韵味也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有一篇叫《时间怎么样地行走》,深深的抓住了我内心的好奇心。把我带进了文章之中,作者一开始就提到了“挂钟”,对于作者童年的情形,钟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作者他们就得做什么。看到这儿,我的疑惑来了,不是谈行走的时间吗?怎么谈上钟去了,这个疑惑在我品读完文章之后就后迎刃而解吧。

  读到了后面一些,作者笔锋一转,又谈为时间的痕迹和形态,讲述了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作者写到这儿,笔锋再转,开始大量描写时间的痕迹,写了几十年前的一天,发现自己乌黑亮丽的秀发之中出现了一根白头发,这很明显是时间行走过的痕迹,作者还看见在她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是杀猪刀,它把你身体改造得淋漓尽致。

  我终于明白挂钟里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们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月不同的脸庞中,在声音由清脆到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不理解时间,但我们要珍惜时间,在你一个人发呆时,在你消磨时间时,当你在外奔波劳累,回家歇时,时间悄悄地来了,它带走了什么?或是留下了什么?我们都不了了知…

  这本书一开始我一直读不懂,我就把它放在角落中,渐渐遗忘它,是这两天才发现这本书是这么深沉,这么让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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