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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完小、成幼教和后勤科室:
现把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利用教师例会学习,把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要利用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及其它有效的宣传形式和途径,对学生深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溺水、防火、防雷电、食品卫生、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3、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4、各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踏青等集体活动,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确需外出祭扫活动的,要提前向中心校申请,未经中心校领导的任何学习不得外出,中心校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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