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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评选2016年度优秀女教工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激励全体女教工爱岗敬业,进一步调动其为学校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工会、校女工委决定评选2015年度优秀女教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岗且工作三年以上的女教工(在岗会员均可纳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热爱社会、热爱生活、热爱学习。
2、工作态度端正,爱岗敬业,积极奉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学风、校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4、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家庭和睦,敬老爱幼,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评选。按照各单位女工人数的5%进行推选。按比例,优秀名额不是整数的,按照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字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女工人数少于5人的单位视情况数年评选一次。(优秀名额参照分配表)
2、各部门工会遵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规定,推选候选人并填写登记表。
3、请各部门工会于2016年2月29日前(周一)将评选结果及材料(纸质)报送校工会女工委(教工活动中心南楼三楼),同时将候选人电子表格及近期数码彩照发送至OA系统〔校工会“王燕”〕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近三年来已评过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再评选。
5、校工会、校女工委员会将组织复审,评选出2015年度校优秀女教职工并予以公示,“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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