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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目的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1.认知能力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2.行为能力的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的成长。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通过课堂观察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评价方法和手段,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测验与考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的内容和方法
平时成绩(30分)+考核成绩(70分)
(一)平时成绩——评定方法
总分30分,其中课堂作业(平时上课中学生完成的作品)占10分,学习习惯、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占20分。
学习习惯
1.上课无故讲话、大声喧哗,不认真听讲,影响课堂纪律(-3~-1)
2.捣乱影响他人上课学习的(-2~-1)
3.擅自玩游戏或做学习任务以外的事(-3~-1)
4.课后帮助整理机房(1~3)
5.上课发言积极(1~3)
自主学习
1.不能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和任务的(-2~-1)
2.对思品有深厚兴趣,积极参加各类思想品德兴趣活动(3~6)
合作学习
1.主动帮助、辅导他人学习的(1~2)
2.自觉维护课堂纪律,经常帮助他人改正缺点(1~2)
3.在合作小组中不与其他人配合,表现极差(-2~-1)
说明:学习习惯、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三项只记录加分和扣分情况,
加分超过20分以20分计算,扣分低于0分以0分计算(扣分分数记录为负值)。
二、考核成绩——总分70分
以期末试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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