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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 阳 市 教 育 局
教基函[2010]20号
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全省中小学生
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强化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减少乃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2007年3月研究决定建立全省中小学生顶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制度,将每年4月份的第1周作为全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制度并认真开展2007年活动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2007J4号)和我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函(2010)6号)和《关于近期发生一起民办中学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溺水死亡事故的通报》(教基函(2010)11号)等要求,高度重视全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把其作为当前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深入研究、分析当地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的工作现状与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预防溺水事故意识和提高他们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护的能力。
活动开展情况(书面和Word文档)诸于4月12日17时前报我局基教科(联系人:周鹏、电话2197273、E-mail:fyjyjjjk@yahoo.cn)。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市安委办,局有关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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