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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函字【2010】011号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
为了推动我县中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教师间的合作交流,提高中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青年教师成长,选拔我县优秀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参加阜阳市优质课比赛,经研究决定举行颍上县中小学语文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条件
热爱中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积极从事中小学语文课改实验活动,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现任中小学语文教师(含特岗教师)。
二、参评内容和方式
1、参评内容:中学语文:高中必修(1-5),初中7、8年级下册;小学语文:2—5年级下册。
2、本次评选活动分别采取说课和作课两种形式对参评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参加说课的教师在规定的地点,2个半小时内撰写说课稿,只许带教材,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包括教学参考用书和《语文课程标准》),课题当场公布。参加作课的教师自选课题,鼓励中心校集体备课、磨课。
三、活动的组织和要求
1、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初评,并把评选结果上传颍上县教育信息网,不经过初选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优质课评选活动。
2、各单位中小学各评选出2名教师参加本次优质课评选活动(1名参加说课,1名参加作课)。
3、各单位务于3月25前将参评教师名单(请填写参评登记表)报教研室,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参评时间和地点
1、参加说课评选的教师务于2010年3月27日8:30前到颍上教研室报到,9:00—11:30撰写说课稿。3月27日下午2:30按照抽签顺序说课,说课时间为10—12分钟,比赛时间为一天半。
2、参加作课的教师,请于2009年4月3日上午8:10,到教研室抽签确定比赛顺序。作课比赛第一轮采用模拟课堂教学形式,优胜者进行有生上课;有学生上课比赛的时间、地点、参赛人员另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已获得市教坛新星、市优质课一等奖的老师谢绝参加。
2、本次中小学语文优质课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我县参加市级比赛。
3、各单位请参照县优质课评选的方式和要求组织初评。
颍上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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