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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评审、公示、上报,教育局审核、汇总后,2月1日,湖北省南漳县4079名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的200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通过信用合作社正式发放,直达教师工资存折。
今年,南漳县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的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占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按月兑现,占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纳入绩效考核,学期末兑现。该县教育局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的绩效工资实现了科学、稳妥发放,并有效发挥了绩效考核的激励效应,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开竞聘,消除了因岗位不同带来的争端
“我们学校由校委会成员、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小组,严格按照学期初讨论通过的发放方案,从师德、考勤、教学常规、教研成果、教学质量、工作量、岗位津贴六个方面进行核算、评审、公示。教师最多的拿到3266元,最少的只有947元,但教师们都毫无异议。”李庙中学校长赵立安坦然地说。
早在学期初,该县学校教学岗位和后勤服务岗位就实现公开竞聘,教职工自主选择岗位竞聘,学校根据每位教职工的教学业绩和工作能力逐一聘用,定岗选人,从一开始就消除了因岗位不同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带来的争端,而且体现了能者多劳。有的老师担任学校学科教研组长、班主任,还担任学科教学;有的老师只选择担任教辅人员或学生宿舍管理员,专注于某一项工作。他们自主选择,任劳任怨。
高度民主,确保了发放方案的科学制定
该县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审、核算。学期初,各校分层召开后勤人员、教辅人员、一线教师、班主任和中层干部座谈会,广泛搜集意见及建议,人人参与讨论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初稿;在此基础上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逐项进行审核、表决、定稿,实现考核方案的公平性、科学性、公正性,然后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进行公布,彻底避免了暗箱操作。同样,中小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的制定,教育局也通过广泛调研、座谈形成初稿,在领导班子会上讨论通过,然后印发文件进行实施。
规范操作,实现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稳妥发放
该县对教师的考核做到平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对教师考勤、工作量、教学常规做到一周(月)一公示,对教研成果、教学质量等学期末进行综合考核。学期末,学校组成由校委会成员、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参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期初通过的发放方案进行核算、评审,并将结果在校园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对中小学校长的绩效考核,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实行百分制,根据量化考评得分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去年秋季,该县教育局组织专门班子对全县128名校长、书记进行了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教育局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该县中小学普遍将教研成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提高了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热情;将班主任津贴纳入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提高了班主任的工作待遇,保护了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该县特别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比城区教师高出10%的政策,让农村教师工资高于城市教师,鼓励农村优秀教师扎根农村任教,确保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张 勇 郝兴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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