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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教师师德建设的若干文件精神,为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我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做出如下承诺,请各位同学和家长给予监督和评议。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养成教育和成功教育,为学生全面、终身发展服务,不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更新观念,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现代化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上精益求精,正确、健康运用现代网络手段,不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通讯工具,不在教学中出现知识性的错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三、 关爱学生,教学相长。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满腔热情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建立友爱融洽的师生关系,积极营造温馨的教育环境。
四、 敬业奉献,创新创优。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擅自缺课、调课或离开教育岗位,不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不酒后进入课堂,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廉洁从教,规范收费,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教辅资料,“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认真遵守学校收费规定,不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六、崇尚文明,追求进步。不参与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活动。
七、树立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尽职尽责为学生生命美奠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不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
八、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志存高远,追求卓越,不断吸收现代文明成果,奠定发展基础。
承诺人:
20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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