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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雷 实
【编者按】自古以来,对话的思想便蕴含在先贤的典籍中。作为现代教育的重要理念,“对话”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价值教育的角度审视,平等对话带来的教学民主和崭新的师生关系必定会对新一代公民民主素质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学科教育的角度审视,对话策略的运用是教学保持个性与深度的有效途径。雷实教授的文章正是从这两个维度出发,探求在语文阅读教学中能够有效体现现代阅读观和对话理念的现实道路。
“对话、平等对话、多重对话??”已经成为阅读教学的时尚用语,它们蕴含新的教学理念,反映新的价值追求,提倡新的教学策略。“对话”并不是高深理论,仅从字面上看,就可以揣摩它们是较为明确的教学行为──互为陈述、互为补充、互为启发、互为质疑、互为辩论……所以,“对话”较之“人文性、素养、过程、语感”等语文课程用语更具有操作性。但是,有些话语可能是因为太明白,反倒做得太简单、肤浅。本文试就阅读教学中的“对话”作些探讨,就教于大家。
“平等对话”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理念
平等对话,从一般教育学意义上讲,是以民主教育思想作基础,实现民主价值为目的的教育新理念。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提倡采用“对话”开展价值教育和学科教育。例如,“瑞典教育部门非常强调将‘对话’作为民主教育的基本方式”,因为“民主社会允许个人表达见解,但是表达见解不应该是‘独白’,而应是‘对话’。‘对话’和‘关系’是民主价值观念的支柱”;“对话应该是平等的,即对话的双方都应该有均等的机会让自己说,也让别人说,采取的方式是和风细雨的,而不是暴烈横蛮的”;“对话应是反思的,即对话双方都应该有理有据地申诉自己的看法,同时仔细地思考别人的看法,胡搅蛮缠和东扯西拉不属于这种对话”。“在瑞典学校中并无专门的民主教育学科”,瑞典学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将学科知识与价值观念相联系,把联系的职责委托给任课教师。要求按照多元文化的理念来营造教学环境,每个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表达不同的观点,欣赏学习上的独立见解和个人立场,鼓励不同的认知风格。”①
这种理念也曾不同程度地体现在我们先贤的论述之中。孔子曰:“三人行,必有吾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一辈子大多数时间是与学生同行,与学生对话,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孔夫子在对话中力求平等相待,他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时说:不要以为我稍长你们几天,对话就有所顾忌(“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
典籍中的“对话”与我们语文学科所说的对话,虽然有一些差别,但更多的是一致性。例如《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强调,“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编者、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是思想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另外,对话的态度,则强调“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养科学理性精神”,“注重合作学习,养成相互切磋的习惯”,“乐于进行交流和思想碰撞,在相互切磋中,加深领悟,共同提高”。②
热闹的辩论也不见得等同于对话。在一段时间里,中小学课堂教学中常可见“正反方辩论”模式。这源自电视节目的辩论,炒作意味过浓。辩论双方非此即彼,截然对立,只有唇枪舌剑的交锋对抗,难得有理智的对话反思;由抽签决定的立场观念,不是学生的独立见解,而是强加的命题;为求热闹的“正方变反方,反方变正方”辩论,颇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不快。真正的辩论,是在阐明观点、讨论分歧,或者是广开言路,寻求复杂问题的创造性解决方案。因此辩论提倡坚持原则、求同存异、集思广益。“正反方辩论”偶尔为之,练练话锋,可能有益;多了,一定是弊大于利。
“平等对话”观念,对我们评价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课堂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我们的一些阅读考试题中,要求学生“尽信书”的例子并不鲜见。在平常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对话经常受到压制;在公开课上,对话有时又刻意求异,只求表面的热闹。有人把《愚公移山》“求异”为“愚公愚不可及、破坏生态环境”,把《荷塘月色》中的情感“求异”为作者的婚姻郁闷,把《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被休的原因“求异”为刘兰芝的“不孕症”。有论者批评“此类随心所欲的理解是很不严肃的,也是违背理解规律的”。如果这些理解出自学生自己的内心(或他们的课外阅读),即使不当,也是可以通过“平等对话、思想碰撞”,促使其反思矫正。如果是教师拿来标新立异,则是对创造性阅读的肤浅理解。当然这种现象要引起重视,但是,它们显然不能作为否定“平等对话”的依据。
有论者指出阅读教学要引导学生成为作者的“知音”,这是因为教科书中的大量文章,文质兼美,值得我们像钟子期面对俞伯牙的演奏一样赞叹:“善哉乎鼓琴!”然而,对话不是“善哉、妙哉、精辟”之类的简单赞美,更不是用已经程序化的语言强迫学生认同,而是要引导学生当文本的切磋者、辩论者。“水尝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生灵光。”人类的认识过程永无止境。即使是经典课文,也可以进行不同角度的分析和思想碰撞。还有论者强调在对话中“教师是首席”(多尔的原话为“平等中的首席”),从提高教师的对话水平来说,这有一定道理。但是,“首席”很容易被理解为“说了算”,理解为“话语权威”和“最后裁判”。所以,在课程改革的艰难进程中,一定要防止对进步观念的“消极修正”,否则,那将是一种无价值的历史退步。“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核心语句,这平等就包括话语权利的平等。新课程实施以来,平等对话带来的教学民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课堂教学面貌,改变了学校的师生关系,如能继续前进,对新一代公民的民主素质发展将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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