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评价主体的转变
在传统的教育评价中,教育者是评价的主体,受教育者是评价的客体,教学评价主体单一。而当前的一些教学模式,如弹性认识学习、探究性学习、自主学习等要求教师的角色发生改变,教学评价的主体正向多元化转变③。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评价的评价主体具有广泛的参与性,教师、学校领导、教育行政机构,也包括学生及其家长教师都成为教学评价的主体。新的教学评价强调同学之间的互评, 强调学生由被动接受、应付、等待评价转向积极地参与评价,使学生在评价和反思的过程中发展自身的能力,让学生对评价的进程和质量承担责任。改变过去单独由教师评价学生的方法,而是采用鼓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等参与到评价中,特别是学生的自我评价以及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学生在参与评价的过程中,即内化教师的评价标准,促使他们主动地发现自己,主动地发展自己,又发展了他们的评价能力,使之在未来信息社会中能不断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从而对他终身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学生对教师教学的看法,也将促进科学教学质量的改进。同时教师也从原来“唯一的评价者”转变为“主要的评价者”,但在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中,教师仍然应当承担重要的作用,他应该是整个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评价活动的发起者、策划者、协调者,有时担任主持者。适合未来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发展的教学评价还强调家长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使家长成为学生的帮手。这样利于家长具体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增强培养孩子信息素养的意识,提升家长对孩子的关爱层次,有利于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也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5.2评价目的的转变
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目的是衡量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成效的依据与标准。在我国,总的教育目的是一致的,并不意味着在具体的评价方案中目的要求应相同。传统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评价学生个体之间的差距并作出排序。而新的教学评价的目的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的发展。现代课堂教学评价由传统的强调对教学结果的终结性评价转向强调对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也就是由原来的试图证明转向试图改进,变传统的以惩罚和分等为目的的评价转变为以激励、促进和发展为目的的评价。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的成长,要避免简单量化或脱离实际单纯打分,克服盲目量化的倾向。
5.3评价标准的转变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评价的多元化不仅体现在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也体现在教学标准的多元化。评价的标准要随着学生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学生进步了,评价标准也要相应提高。传统的教学评价标准强调学生认知目标的达成,重视知识的记忆、理解和应用,忽视了学生在整个教学环节中其他方面的表现,对学习主体和学习过程的关注不够。新的教学评价标准突破了传统的以认知为向导的评价设计,融入了更多的非认知能力衡量的维度。既关注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更重视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与价值观等。另外,传统的教学评价过多地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新的教学评价则要求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和人性化发展。新课程标准强调面向全学生的全面发展, 即在重视知识的同时更加强调能力、情感、个性、品质和学习方法、习惯的教育。因此,现代课堂教学评价在制定评价指标和标准时,特别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精神、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
5.4评价工具的转变
由于受到观念和技术的限制,在传统的教学评价中,可以用于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评价的工具只有试卷。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用于教学评价的工具层出不穷,为了满足信息技术课的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教学评价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技术支持工具。目前,电子学档、学习契约、“无纸化”考试、作品展示、量规等都是备受关注、应用较为广泛的教学评价工具。
电子学档,是指信息技术环境下,学生运用信息手段表现和展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关学习目的、学习活动、学习成果、学习业绩、学习付出、学业进步及关于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一个集合体。它可以通过提供一个学生的学习成果和作品范例来评估学生的过去或正在进行的学业成绩的质量,能够直接提供学生学习质量的证据,提供一种过程中的过程评价的根据,是信息技术教学评价中一种非常常见的评价工具。
学习契约也称学习合同,是一份由学生拟定的文档资料,清楚载明学习的内容、学习的程序和方法、学习的时间以及评估的方式等,以详细规范教、学者的职责。通过学习契约,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有权控制学习,并且积极参与到学习过程中来,因此有助于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无纸化”考试,是指利用计算机编制一个大型的试题库,每次考试从中随即抽取试题,学生在限定的时间内在计算机上答题,然后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它不但考查信息技术的基础知识,还增加了上机操作能力考核部分,是目前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评价考试测验时最常用的评价工具。
作品展示,即由学生根据所学信息技术知识(软件)创作相应作品,教师再根据作品对学生的认知、技能和情感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生作品主要是指学生在单元学习结束时完成的作业,如必修模块中“设计一个旅行计划”、“电子报刊”、“多媒体演示文稿”等,制作时可由教师提供素材,也可以让学生自选素材,让学生选择自己熟悉的软件制作作品。这样不仅促使学生在制作作品时掌握不同的应用技巧,还可以逐渐培养学生的综合利用信息技术观念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