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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09-11-20 0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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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是课堂的“主宰”,教师是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者和课堂气氛的营造者,教师是课堂行为和学习效果的评价者,是“平等中的首席”。新课程条件下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改变自己已经习惯了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给学生一定机会,让他们亲身体验学习过程,鼓励合作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真正使学生获得全方位的发展。而教师应以学生学习的合作者的身份,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努力营造出活跃、积极的课堂氛围。在一些课堂中也看到“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但这决不能归咎于开放式的教学方式,而在于教师的组织和调控。教师应该深刻理解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蕴涵的对教育价值的思考,不必急于寻求课堂教学模式,不可热衷于课堂表面上的热热闹闹,要努力追求学习的有效性。
教师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关注人的发展,包括学生的兴趣爱好、情感态度及个性,尊重学生的人格,倾听学生的心声已成为教师新的基本功。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是“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也就是说让每一个完整的个体都有独特的发展。
教师已不再是一种职业而应是一种专业,教师要与新课程一起成长。
信息化、学习化社会要求教师已不再是一种职业而应是一种专业,课程改革使得教师专业化成为一种可能。教师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和丰富自己,不断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获取信息的先进手段,从传统的“经验型”向“学者型”、“研究型”角色转化。在实施新课程的同时,不再充当教材大纲的“忠实的执行者”的角色,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深刻理解新课程的教育价值,要把教材看做“面粉”而不是现成的“面包”,并根据自己的实际,特别是学生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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