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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名1996级新泰籍中师毕业生拿着市教委签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却无缘“教师梦”
因为没有正式分配工作,他们只能做代课老师,一个月几十元钱的收入根本不够自己吃喝,更不要说还当年因上学欠下的债。不久,许多人离开了教育行业开始四处打工为生
2009年11月18日上午,家住山东省新泰市龙廷镇28岁的小伙子刘超,与往日一样,开车奔跑在新泰去往泰安的路上。
刘超开雇主的车跑运输已有7年。今天雇主要去车市买新车,换掉那辆破旧的老货车,但刘超心情颇为复杂:也许新车到手我就走人啦,也许……
希望与担心并存,刘超这些天有些心神不定。原因是前些天他拿到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判决书。判决书称:被告新泰市教育局对原告的就业问题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解决,属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了原告的就业权益,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职责的请求成立。被告新泰市教育局应当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原告刘超等65人的工作安置问题作出处理。
如果此判决结果被执行,刘超将告别那些大货车。管他新车还是旧车……
一个“等”字后的命运
2009年11月5日,对刘超、巩凤舞等65名1996级新泰籍中师毕业生来说,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为了这一天,他们等了太久、付出太多。这一天,他们终于拿到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
他们集体抱头痛哭,近10年的苦水和眼泪倾泻而下。这65人入学之初并非都在一个学校,但毕业后共同的遭遇让他们走到一起:从1999年毕业至今他们都没有被依照合同正式分配工作。
如今为别人托管孩子聊以为生的巩凤舞,还记得1996年7月14日收到新泰师范学校录取通知书时的喜悦,“我以为自己的教师梦就要实现了”,因为招生简章上明确写着“毕业后负责分配工作”。当年像他一样的新泰考生共300多人分别考取省内7个师范学校,但经过3年的刻苦学习,1999年在他们毕业时突然一切都改变了。
这年7月,他们兴高采烈地拿着泰安市教委签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到新泰市教育局报到时,被告知“先等等。”而这一“等”的结果却是:不再安置就业,自主择业。
当年只要不是新泰籍的其他地市的师范生都正常分配了工作。看到昔日的同学已经以正式教师的身份站在讲台上,他们不断找政府、找教育部门。经过一年上访得到的结果是:参加考试,择优录用。后来有200多人参加了2000年6月新泰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结果仅录用分配了10多人,其余毕业生一律不予分配,自谋职业。
因为没有正式分配工作,他们只能做代课老师,一个月几十元钱的收入根本不够自己吃喝,更不要说还当年因上学欠下的债。不久,许多人离开了教育行业开始四处打工为生。
困扰他们的还不仅仅是工作问题,因为当初入学时户口迁到学校“农转非”,但因毕业后没被分配、无接收单位,户口没处落,这几百个毕业生便成了“黑户”。
他们有的投奔亲属,有的找人托关系回农村落下户口,但也只能是“空挂”,没有承包地甚至也没有选民证。
多年来,他们没放弃找政府讨说法。2000年6月,新泰市政府下达了《关于1999年师资类毕业生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根据这一报告,2008年新泰市教育局对这些学生进行了答复:对1999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提出的分配请求不予支持。
据原告反映,多年来他们没有中断艰苦而漫长的维权之路。市内、省里、北京,他们长途跋涉,奔走呼告,逐级上访、投诉、举报,反映他们的遭遇。一次次的请求,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上访,一次次被截回,其中十多人曾因上访被行政拘留过多次,有3人被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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