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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的魏书生曾独出心裁地设计了别具一格的惩罚的新招:既然是违反了班级的制度,影响了班级的荣誉,给班级带来一定的损失.
那么就让这位学生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失,或唱首歌,或表演一个节目,或给集体搞卫生,一时成为教育惩罚的美谈。我同意这种做法,也欣赏他的独具匠心。只是任何东西一旦成为形式,给学生一种前后因果的必然的思维定势,不就是唱歌吗?然后主动积极地自己去完成规定的惩罚,这实际上已经达不到惩罚的效果了,那么惩罚也就失去了应有意义。笔者以为惩罚也要讲究方式和艺术,也要讲究走进学生的心灵。
其实学生在自己的群体里,谁都想树立起自己的光辉形象。那么教师顺着这个思路就要千方百计地树立起学生的这种意识,让他在群体里有这种尊严和形象,同时处处对这种至高无上的尊严和形象予以精心地呵护。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自己的尊严和形象的学生会怕老师的惩罚,充其量也就是受点皮肉之苦而已,一旦形成对立,老师其实是斗不过学生的,你不让他读书,违法,开除又不够档次,简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当群体之间在积极向上的时候,你的惩罚才显示出应有的价值,才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体罚一个学生,其他的学生不敢言,心里却在同情这位学生,那么你的惩罚就失去了其他学生的理解,即使再成功,也是彻底失败的惩罚。偶尔一次也许学生可以原谅,如果多次惩罚失去学生的支持,那么班主任工作也就失去了全员的理解和认同,最后只能是班主任全线告败,自己走人了之。因此我认为惩罚的关键不在于怎么让学生害怕,而在于树立起学生的尊严和自己的形象。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需要大声呵斥的。一个眼色、一个暗示就可以解决问题。
当然惩罚是不可避免的,惩罚也是不可滥用的。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以致于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错误。我常说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的人是“傻瓜”,经常无意地犯一些低级的小错误是“傻冒”。记得以前有个学生常常不交作业,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惩罚他。那次我搬家,我说,愿意帮老师忙的力气大的男生就请留下来。我特意不点他的名字,不让他去,要他写检查,原因是几次没交作业了,以此作为惩罚。他哭着向我求情,只要你让我去帮你搬家,你要我干什么都行,但你不能这样惩罚我。我严词拒绝,但最后他还是跟在后面去了,看着他那么卖力,我的心已经为之感动了。第二天,他交来了长长的检讨,一再请我原谅他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就去帮我搬家的过失……这样的惩罚,可以说是走进了他的心灵,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惩罚的形式,我想是不可一律的,宜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为好。当学生认为大祸临头而又无助的时候,适当地放一马以显示自己的宽容,而且学生会记住老师的“恩情”的,他会认为你是在真心地帮他。当学生不以小过为耻的时候,宜适当引申,以突出这样做的后果,并且认真处理,以显示自己的严格,同时还要让学生明白,这样做的是真心地关心他。不然学生就以为老师偏心,这也是很严重的后果。学生抄作业,屡禁不止,我反弹琵琶,肯定了他三个优点:一是有上进心,想得个好成绩,这点很可贵;二是有辨别力,看出这是一篇佳作;三是抄写认真,字迹工整。但是你为什么认为这篇文章好,好在哪里,请你把感受最深的地方写出来,这就是一篇读后感,行不行?结果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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