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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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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风法则”带来的启示──教学的适合主体性
“南风”法则也称为“温暖”法则,源于法国作家拉封丹写的一则寓言。北风和南风比威力,看谁能把路上行人的大衣吹掉。北风首先来一个冷风凛冽寒风刺骨,结果行人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南风则徐徐吹动,顿时风和日丽,行人觉得春意上身,都解开纽扣,继而脱掉大衣。结果南风获得了胜利。
启迪思考:
以上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应是适合主体性的原则。
相对力量而言,北风显然胜于南风,就效果来看,温暖的南风却战胜了威风凛凛的北风最终赢得了胜利。实践证明,强大的外力并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有的时侯更需要施以春风化雨般的影响,对于孩子更是如此。折射在教育中,想要受教育者有所行动或有所改观,无论外力多大,更需要他们内在的主观能动性。所以,我将其归结为适合主体性原则。
这里的主体指受教育者。无论想要对他们施以怎样的影响,传承怎样的文化,提升怎样的素养,都要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有这样一个比喻,学生的思维就像降落伞,当它打开的时候,才达到最佳状态。只有受教育者积极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才能使教育产生最佳效果。为何又说 “适合”,因为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解释说, “学生跟种子一个样,有自己的生命力,老师能做到的,只是供给他们适当的条件和照料,让他们自己成长。”受教育者是千差万别的,只有采用适合的方法面对他们才是最好的教育。因此,教育学生的前提是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前提是尊重学生,平等的看待他们,从而寻求最佳的教学策略。
四、由“语文老师可以向唱歌老师学习教法”带来的启示──学习的实践性
曾经读到中央教科所张田若教授的一篇文章《语文老师可以向唱歌老师学习教法》,颇受启发。文中谈到:
唱歌老师知道要学生学会唱歌,光向学生讲唱歌的道理、发声的方法(要讲一些)是不顶用的;最重要是让学生张口唱,多唱,多练。所以唱歌老师用大部分时间组织学生反复练唱,投入唱歌实践。这是因为唱歌老师知道唱歌的本领只有在唱歌的实践中才能学会,这是学习任何技能的必由之路,无其它捷径。学习书面语言也要靠大量的实践、训练,语文老师应多多投入听说读写书的训练,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启迪思考:
张田若教授带给我们的思考是语文教学应遵循实践性原则。
语文教学的最终目标是要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这其中包括语文能力。语文能力也是一种技能,任何技能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正确,二是熟练。而要达到正确熟练的掌握,是一定要经过实践训练的。毛主席曾说过“学习语言非下苦功夫不可”,怎样下功夫,多读多写多实践!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儿童学习口语,从出生到学前,并未接受统一的语言训练,而他们能非常自如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是经过了无数次的语言实践(呀呀学语、多次模仿),才掌握了听话、说话的本领。入学后,开始学习书面语言,此时光靠教师的讲解来提升学生的书面语言能力是不可能实现的,此时仍需要靠大量的实践训练。因此,教师要把课堂上的大部分时间交给学生,听说读写,多读多练,进行言语实践,而且教师要引导练得得法、练得有效。如阅读课,设法让学生读思结合、读说结合、读写结合,在实践中提升朗读力、理解力、概括力、思辨力等;习作课要设法让学生观察体验、链接生活、说写互促,从而实现 “我手写我心”。其实,传统的语文教学思想在实践性方面早有阐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等等都在强调读书积累、读写互促,这也都是学语习文需要大量实践的经典总结。所以,语文教学只有抓住“语文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这一指导思想,扎扎实实地进行语文实践活动,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语文素养。
笔者阅读以上案例只是管中窥豹,希望借此能轻掀语文教学的面纱,依稀把握语文教学最基本的原则,同时更希望教育同仁能够依此一斑而知全豹,在教学时能做到心中有本、目中有人、手中有法,努力使学生的语文素养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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