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教师有了绩效工资
每月人均增加工资千元
本报讯(记者 孙军)“原来当班主任国家规定的津贴每月只有15元,实行绩效工资后,现在班主任津贴每月可拿到150元,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近日,青岛市崂山三中教师兰春英非常高兴。
记者获悉,青岛市崂山区近日下发《崂山区公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率先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该区具有中小学高级、中级或初级教师职称者,每月工资平均提高1450元、1100元或900元。现在该区中学高级、中级和初级教师的工资分别为4200元以上、3400元以上和2600元以上。
据了解,该区规定,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部分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奖励性部分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分绩效工资Ⅰ占70%和绩效工资Ⅱ占30%。《意见》还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负总责。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李方进告诉记者,区委、区政府优先兴教战略,实施绩效工资,对于依法保障和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地位,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得到教职工广泛拥护和支持。
《中国教育报》2009年8月1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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