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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0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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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主探究”要突出实效
在新课程理念的倡导下,自主探究成了数学课堂教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正因为此,无论上什么内容的课,教师们都试图通过让学生的自主探究来体现自己的新教学思想。因此,自主探究就成了一个时髦的、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在学校最近举行的教师公开课赛讲中,我听了两位教师执教的同一内容的课。内容是《倍数和因数》(苏教版四年级数学下册第70页)。
案例一 教师从摆长方形人手,引导学生用乘法算式把摆法表示出来,导人了乘法算式4×3=12。
师:乘号前面和后面的数字叫什么?
生:乘数、积。
师:它们还有其他的名字,你们知道吗?
多数学生:不知道!
其中一个学生:老师,我知道,是因数。
师:你怎么知道的?
生:我看书的,知道这两个是因数。
师:不对。不能说是因数,不完整。那是什么数呢?!同学们小组讨论、交流,看怎么说更合适呢?
由于教师的否定以及那个学生说的“因数”,所有其他同学也都不敢再往“因数”上想,一时鸦雀无声。
师:大家好好想想,他们还能叫什么名字呢?小组的同学可以互相猜一猜。
……
师:现在可以打开课本,看看你猜的对不对。然后把你们得到的知识在小组内互相交流。
……
案例二
教师也是从摆长方形人手,引导学生用乘法算式把摆法表示出来,出现4x3:12,6x2:)2等算式。
师:4×3=12这样的算式我们早就熟悉了,我们今天要认识的,是它另外的一种特殊的含义。
请大家看算式(教师指着4×3=12),根据4×3=12,我们就可以说:12是4的倍数,12是3的倍数;还可以说:4和3都是12的因数、指名让学生像老师这样说一说。
(师生在反馈中逐步完善对因数、倍数的认识)
这两个课例的教学设计的指导思想有些不同。从表面上看,案例—‘好象更符合新课改的思想:让学生自己讨论交流、自己探究、发现知识,没有把因数、倍数的概念一下于“填”给学生。
而案例二教师直接告诉了学生因数、倍数的概念。没采用新课改提倡的探究、交流的学习方法,是一种接受学习,但是从实际的教学效果看:案例一的效果远没有案例二的效果好。而且案例一直到下课还有一部分学生不能准确的描述因数和倍数的关系。
案例一中,教师在一开始就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自己探究、讨论“那是什么数呢”?“同学们小组讨沦、交流,看怎么说更合适呢?”我们稍微冷静思考就会发现:无论怎么探究、交流,学生都不可能正确说出倍数、因数的关系!到了最后,还是要借助于教材的描述来理解倍数、因数。案例二的直接进入,反倒是干脆中见真理。
新课标虽然强调“自主探究”,但是也没有说要摒弃接受学习。探究的方法不一定就好,接受学习也不一定都是不好,教学中选用什么方法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我认为,因数、倍数等概念性的知识或人为规定、约定成俗的东西,让学生探究是不会探究出什么新鲜的内容的,探究只能是披上华丽的外衣在做无用功!而接受学习对这些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起到的效果会更好,效率会更高。
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去伪存真,不管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应该是我们每位教师的不懈追求。愿今天,课堂上少一些做作,多一分实在,让我们的学生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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