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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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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文明行为(10分)(学生、教师、家庭、社会监督,他人检举揭发)
1、尊敬师长,主动问好,友爱同学,谈吐举止文雅,使用礼貌语言,不骂人,不说脏话,不给他人起外号、绰号,不嘲笑有生理缺陷的同学,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2、有领导或来宾视察我校,要主动让路,行礼问好,不围观,不起哄,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3、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设备设施,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该班1分。
4、节约用水用电,故意浪费水资源者每人每次扣1分。教室内出现“无人灯”、“无人扇”每次扣2分。
5、中午在校就餐学生外出者每人每次扣1分。
6、校园内不准骑车,应推车行走,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7、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摆放整齐,并上好锁,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8、所有学生不准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游戏室,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9、所有学生不得私自下河、塘、湖等处游泳,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10、上、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逗留、玩耍、追逐打闹,放学后及时回家,主动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擅自去同学、亲戚、朋友家里,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十一、乘车(5分)(跟车老师督促检查)
1、乘车学生必须听从跟车老师的安排和指挥,排队有序上、下车,违者每人每次扣0.5分
2、在车上保持安静,不打闹、说笑,不乱扔垃圾、杂物,不做危险活动,小车行驶过程中,投手不能伸出车窗外,违者每人每次扣0.5分。
3、注意乘车礼仪,不抢占座位,主动给低年级同学让座,不以大欺小、以强欺弱,违者每人每次扣0.5分。
4、候车时必须提前在指定候车点排好队,不随意离开队伍,不打闹,违者每人每次扣0.5分。
十二、卫生(15分)
(一)、卫生区(含责任花坛)(5分)(值日学生检查)
1、打扫不及时,每次扣1分。
2、打扫不彻底,有少量纸屑、杂物等,每次扣1分。
3、课间没有正常保洁,每次扣1分。
4、当天未打扫的扣5分。
(二)、教室及走廊(5分)(值日行政巡查及放学后大查)
1、未按规定及时打扫的每次扣1分。
2、地面不清洁(如有纸屑、杂物等)的,每次扣1分。
3、垃圾为及时清理,门、窗有明显积尘,墙上有灰网、积尘,室内挂图、标语有积尘,每次扣1分。
4、饮水机上有灰尘、污垢,地下有积水,讲台上不整洁,每次扣1分。
5、课桌椅、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课桌抽屉内有杂物,每次扣1分。
(三)、公共卫生(5分)(值日学生、卫生监督员、教师、其他学生监督、检举揭发)
1、在校园内随地乱扔垃圾、吐痰、打扫清洁卫生后清理的垃圾乱倒,每次扣1分。
2、在课桌椅、墙上、地面乱刻、乱涂、乱写、乱画的,每次扣1分。
3、注意公共厕所卫生,大小便入池,不在厕所外、冲凉房大小便,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十三、放学(5分)(值日学生、值日行政检查)
1、不按规定时间放学的每次扣0.5分。
2、放学时不排路队(天气异常除外),队形不整,随意散队,路队中有打闹的,每次扣0.5分。
3、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无故在校园内逗留、打闹,违者每人每次扣0.5分。
4、下午5:00为清校时间,各班学生(包括值日生)应按规定及时离校(尚在校园内候车的学生除外),值日生离开教室时应关掉教室各类电源开关,关好门窗。由特殊情况不能离校的学生需班主任或相关老师上报值日领导,违者每次扣0.5分。
十四、加分细则(10分)(少先队大队部负责)
1、积极、认真、自觉晨读的班级(值日行政负责)
到班人数一半以上自觉大声朗读的加0.5分;大多数自觉大声朗读的加1分。
2、好人好事(少先队大队部负责)
①拾金(物)不昧:币(物)值0.5-3元加0.5分;3-5元加1分;5-10元的加3分;10元以上加5分;50元以上加10分,并进行全校性表扬。
②助人为乐在全校有一定影响的加1分,在社会上有影响并得到感谢信的得5分。
③及时勇于检举揭发违反校纪校规及不良行为的同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经查实,酌情加1-5分。
④积极参加校内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前一、二、三名的班级和个人分别加5分、4分、3分。
⑤班级学生稿件被“红领巾”广播站录用的,每篇加1分。
附注:
1、本《细则》满分为100分。
2、评比办法:每天检查、每周评比、每月小结、期末总结。每周以年级为单位按一周总分从高到低评出一个班级作为该周文明班级,并在次周校会上颁发流动红旗。此项评比将作为优秀班主任考核依据之一。
3、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一周内不得参与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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