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16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建立教师流动和人才引进机制的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17:0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县人事局  县教育局  县编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教师流动行为,切实引进外地人才,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建立教师流动和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建立和完善新机制,畅通教师合理、有序、科学流动渠道,盘活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主要原则

本实施方案所指教师,为全县教育系统正式教师;所指人才,为县外正式教师。坚持在编制限额内流动和引进,严禁超编进人。如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出一进一、相互交流的办法进行调剂。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聘新教师,一律从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等办法择优选调。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特级教师直接考核流动。

三、教师流动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人事局(阜教人[2007]28号)文件和《阜阳市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法按程序进行。

(一)流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流动,或由组织决定流动:

1、因布局调整、单位撤并或编制调整而富余人员;

2、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规违纪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处分人员需要调整的;

3、超编学校不准进人,其富余人员要逐步流动到缺编学校。

4、新招聘教师原则上一律到农村学校任教,三年后方可流动(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5、家庭有下列实际困难的:夫妻分居(提供爱人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原复印件)、照顾父母(提供父母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证明)、回原籍或回居住地(提供原籍证明或房产证原复印件)、其他;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流动:非专业人员申请到专业岗位;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二)流动的办事程序

教师流动原则上每年一次,在暑假中进行,学期中间不流动。

1、教师要求流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流出、流入学校和中心校签署意见后, 以中心校(县直校)为单位汇总,将手续齐全的个人申请报告等材料每年6月中旬报教育局审核。

2、教育局根据全县教师合理布局情况,提出流动意见,会同人事局、编办研究后予以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才引进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师德高尚、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师范类专科以上、初中和高中具有师范类本科以上(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专科学历,且要与第二学历师范类本科专业相同)。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在外地工作满5年以上,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省级以上教坛新星、全国模范(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特级教师工作年限和年龄等可适当放宽。

(二)办事程序

1、县人事局、编办、教育局列出人才空缺计划。

2、县教育局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会同人事局共同审查资料。

3、由县人事局、教育局提出引进意见,报县编委审批。

4、县编委审批后,转交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要着眼全局,正确认识建立教师流动和人才引进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严禁以权谋私和暗箱操作。

(二)严肃人事纪律,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和批准教师流动,否则,校长就地免职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中心学校辖区内教职工调整, 根据县政府颍政〔2009〕7号文件要求,必须先报告,经县教育局审查同意,报县人事、编制部门备案方可调整。

六、本实施方案自县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9-4-23 19:14:00 | 只看该作者
是否存在着暗箱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9-4-27 19:35:0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意思。怎么指代不明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5-1-25 04:28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