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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法律法规试题考试卷模拟练习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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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00:25:56 | 只看该作者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183、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184、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 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185、王力是一个15 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186、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187、波波很贪玩,经常不完成作业。一天,波波又没做作业,班主任张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补作业。这时,张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看见波波还没有补完作业,张老师说:"补完作业才能回家,我一会儿回来检查"。为防止波波自己偷偷跑了,临走时张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由于家里的事很多,后来张老师就把波波的事忘了。天越来越晚,波波一个人在教室里越来越害怕。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铁栏杆。他拼命地大喊, 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波波急得大哭了起来,天很晚了,波波的爸爸才找到学校,当他和张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波波的嗓子已经哭哑了,请问张老师的做法对吗?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少年儿童的人身自由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其他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张老师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只是因为情节比较轻微,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道歉的方式弥补,否则的话,非法拘禁他人要负刑事责任的。

  188、王洋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成绩一直不好。在数学课上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因此,王洋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请问: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数学老师?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也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王洋,无疑会对他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他健全人格的形成,因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老师违法行为,王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如果老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

  189、强强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智力发育得较晚,尽管学习很努力,但成绩却总是很差。一次考试,他又考了全班的最后一名。班主任教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强强说:"你怎么那么笨,多简单的题呀还答不对,你是不是长了猪脑子啊!"同学们哄堂大笑。下课了。好几个同学围着强强叫"猪脑子"。强强羞愧极了,回家大哭了一场,说什么也不愿意再上学了。强强的父母问明原因,找到学校。校长在弄清楚情况后,严肃地批评了强强的班主任,要求他在班上给强强道歉,并教育全班同学要互相尊重,不能取笑强强。请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荣誉。

  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不健全,因此,要更加尊重他们的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在这件事中,强强班主任的行为已经对强强的人格构成了侵害,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情节比较轻微,可以用赔礼道歉的方式弥补。如果情节恶劣,严重侮辱强强人格,还要负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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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00:26:03 | 只看该作者

  190、小学三年级有个小姑娘叫扬扬。两年前扬扬的爸爸妈妈离了婚,扬扬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两年来扬扬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扬扬,也不给扬扬抚养费。前不久,扬扬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扬扬的妈妈想让扬扬辍学,你认为扬扬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尽管扬扬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扬扬和她爸爸之间的父女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扬扬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扬扬的义务,必须负担扬扬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扬扬抚养成人。扬扬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扬扬可以请妈妈代她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扬扬的。

  191、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请问:该案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违法主体是谁?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1)有违法行为。(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三款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对义务教育分别家庭和社会方面做了法律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3)李某及个体户。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其他补充

5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使用教科书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是如何保护的?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2)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5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语言是如何规定的?
  使用普通话。
59、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民族自治地方义务教育法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1)民族自治地方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义务教育。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决定。
 (3)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的学校,应当在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开设汉语文课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开设。
60、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
 (3)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
   (4)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6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经费开支定额,并制订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的公用经费开支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校舍建设、图书资料、仪器设备配置等标准。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实施规划,使学校分期分批达到前款所列的办学条件标准,并进行检查验收。
62、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费用方面的规定?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2)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3)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办学单位或者经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负责筹措。
 (4)中央和地方财政视具体情况,对经济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给予适当补助。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
6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1)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2)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如何使用?
  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部分应当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65、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相协调。
6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并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培养师资。
 (2)盲、聋哑、弱智儿童学校的师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养。
67、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方面的要求如何?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要求。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3)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68、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什么样的考核制度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有关负责人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9、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70、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应当接受哪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上,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7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因工作失职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目标的;
 (2)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求的;
 (3)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在该地区或者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
 (5)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者移作他用,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6)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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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00:26:09 | 只看该作者

72、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款项的;
  (2)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73、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如何处理?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
   (2)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74、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秩序的;
 (2)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
  (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4)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的。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那些救济途径?
 (1)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 复议。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应如何处理?
  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77、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合发展决定讲教育工作中的"两基"的含义?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78、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决定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  
  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79、2002年起,国家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一种收费方式简称是什么?
  "一费制"。
80、2005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的"两免一补"的内容?
  免收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81、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几部宪法?哪年颁布的?
    第四部,1982年颁布。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由什么图案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83、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是什么? 
    生命健康权。
8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可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平等权利;
   (2)政治权利和自由权利;
   (3)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4)人身自由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
85、我国公民有那些基本义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8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未满18周岁的公民。 
87、警匪报警电话是什么?火警电话是什么?医疗急救电话是什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什么?
    它们依次是:110,119,120,122。
88、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有哪三种方式?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
89、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多少岁可以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8周岁。 
91、哪些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哪些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92、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有年龄限制吗?
  有。未满12岁,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93、自行车转弯须注意什么?
 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94、2004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信号包括哪几种?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9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以拘留,拘留最长是几天?
   15天
96、证据都有哪些?请至少说出四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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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00:26:16 | 只看该作者

97、诉讼可分为几种?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 
9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哪些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什么范围内开设网吧?对网吧营业时间有何规定?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网吧营业时间是8点到24点。
99、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00、冬冬今年15岁,其父母经常外出经商,让冬冬一个人在家单独居住,冬冬父母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1、杨某的父母平时白天经商,晚上打牌,对杨某缺少管教,致使杨某染有不良行为,初二期终考试成绩列年级最后一名,其父母认为杨某没出息,更加不管,不让杨某回家,杨某父母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10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取得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分别应当具备哪些相应的学历?
(1)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及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如何主张权利?   
    (1)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2)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10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2)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3)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4)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10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1)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0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禁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07、初二学生陈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陈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还可以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吗?
   可以。
108、初中学生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限徒刑1年缓刑3年,李某可以回校继续读书吗?
   可以
109、刚上初一年级的小明就被父母留在家庭工厂里做帮手,不让他继续上学,其父母有权这样做吗?
  无权。根据《未保法》规定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10、某乡初中学生王某在他初二时,父母就给他订了亲,其父母这种行为可以吗?
  不可以,是非法行为,《未保法》规定,父母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111、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的学生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113、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114、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1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116、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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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00:26:20 | 只看该作者

117、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1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1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1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2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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