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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登记保管制度
一、学校总务部门负责做好留守儿童之家财产购进、调拨或赠送的各种财产和物品的验收、登记、编号等工作,所有留守儿童之家物品要及时运送到位。
二、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留守儿童之家物品及消耗物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进物清、领物清、结余清,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留守儿童需要的各种物品供应。
三、对学校添置的留守儿童固定资产必须做好验收、登记、领用手续,做到登记入账后方可使用。对陈旧、毁损财产作好报损、报废工作。
四、管理好留守儿童之家各室的钥匙,对各室的财产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五、负责管理好留守儿童之家的消防设备,定期更换,确保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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